港股通开通的测试题及答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上交所港股通专栏:http://www.sse.com.cn/services/hkexsc/home/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深交所港股通专栏:http://www.szse.cn/szhk/index/index.html
A股交易久了,想买香港股票,怎么办?
港股通交易,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港股通是什么
港股通是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交所、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在一定额度内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的股票。中国结算为香港结算的结算机构参与者,为港股通提供相应的结算服务。目前,沪市、深市均可参与港股通。
内地股民 —》内地证券公司 —》上交所/深交所 —》结算清算中心(汇率) —》香港联交所 —》部分港股
港股通开通条件
一、投资者证券账户(包括两融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在申请开通业务权限前(不包括申请日当日)20个交易日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稳健型或以上。
三、证券账户要求如下:
1、申请开通沪市港股通权限,要求上海证券账户已指定在我公司。
2、申请开通深市港股通权限,要求深圳证券账户托管在我公司。
3、由于沪市港股通业务开展先于深市港股通业务,对于已有沪市港股通交易权限的客户,在申请开通深市港股通交易权限时,需按流程重新审核资质开通。
港股通权限如何开通
1、沪市与深市都有港股通交易,请在开通时,选择对应市场的股东账户。
2、港股通交易权限在营业部审核通过后,实时生效,就可以用人民币买香港股票了。
卖出港股后资金可立即买入港股、A股吗
港股通卖出港股的资金当日可用于买入港股,但不能取,要过两个交易日后,才可以取。
A股卖出后的当天也可以再买入,即做T,若不买入股票的资金需下一个交易日才可取。
卖出港股通股票之后,资金是否立即可用,能否买港股或A股?
港股通卖出股票的资金,在T+2日内可以再买入港股通股票,但不可买A股
港股通T日卖股票的钱t日可以再买港股通股票吗? 港股通卖掉后能马上买港股吗
港股实行T日回转,即T日卖出港股,当日即可用于买港股。一般T+2日以后可用于买A股(这个不同券商可能有不同控制),T+2日日终交收,T+3可取资金。
港股通卖出去后当天能买A股吗?
港股通的股票卖出去后,不可以在当天直接购买A股。港股实行T+0交易,T+2交收。换言之,T日买入港股通股票,当日可卖出,并且当日卖出所得资金可再次买入港股通股票。但是要想要购买A股股票,需要等T+2日后才可。这主要是因为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买卖港股通股票,均以港币报价成交,而投资者实际支付或收取人民币,这期间需要将成交货币(即港币)按一定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需要注意什么?
投资者T日通过港股通买卖港股时,当日日终已经锁定了交收日的换汇汇率,因此T日与T+2交收日之间的汇率波动,并不会对投资者产生影响。其结算汇率主要取决于沪港通和深港股通市场各自买卖净额的大小和方向,以及各自的换汇汇率。因此,沪深港股通结算汇率虽然有一些不一致,但差别很小可以忽略不计。
总而言之,港股通的股票卖出去后,可以在当天直接买入港股,但不可以在当天直接购买A股。但是如果投资者的资金很雄厚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用其他的资金直接购买A股即可。
更新时间: 2020年4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费管理办法》
业务类别 |
收费项目 |
上交所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收费对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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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竞价交易 |
经手费 |
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 |
上证发〔2015〕67号、上证发〔2019〕76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含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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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竞价交易 |
经手费 |
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 |
上证发〔2015〕67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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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竞价交易 |
经手费 |
成交金额的0.0001%(双向) |
上证发〔2015〕67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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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竞价交易 |
经手费 |
成交金额的 0.00487%(双向) |
上证发〔2018〕45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含科创板存托凭证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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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封闭式基金、ETF、LOF)竞价交易 |
经手费 |
成交金额的 0.0045%(双向),货币ETF、债券ETF暂免 |
上证发〔2015〕67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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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现券(含资产支持证券)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经手费 |
成交金额的0.0001%(双向),最高不超过100元/笔 |
上证发〔2018〕56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债券现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及其他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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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 |
经手费 |
一天期按成交金额的千万分之5收取(双向),其他期限按成交金额的百万分之1.5收取(双向),单笔超过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
上证发〔2018〕31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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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质押式回购 |
经手费 |
暂免 |
上证发〔2015〕67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债券质押式回购期限包括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28天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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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买断式回购 |
经手费 |
暂免 |
上证发〔2015〕67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国债买断式回购期限包括7天、28天和9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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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 |
经手费 |
暂免 |
上证发〔2015〕67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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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保护工具 |
经手费 |
按成交名义本金金额的百万分之1.5收取(双向),单笔超过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
上证发〔2019〕9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含信用保护合约业务和信用保护凭证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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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式报价回购 |
经手费 |
暂免 |
上证发〔2015〕67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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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 |
经手费 |
按每笔初始交易金额的0.001%收取, |
上证发〔2014〕49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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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
经手费 |
按现有股票、基金或债券现券交易收费标准在初始交易及购回交易中收取 |
上证会字〔2012〕252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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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协议转让 |
经手费 |
同二级市场交易经手费,双向收取,单向每笔最低50元、最高10万元 |
上证发〔2015〕67号、上证发〔2019〕76号 |
协议双方交上交所 |
含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首发前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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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含大宗专场) |
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 |
经手费 |
相对于竞价市场同品种费率下浮30% |
上证发〔2015〕67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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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 |
经手费 |
成交金额的0.0001%的90%,最高不超过100元/笔(双向) |
上证发〔2015〕67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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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 |
经手费 |
相对于竞价市场同品种费率下浮30% |
上证发〔2018〕45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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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封闭式基金、ETF、LOF) |
经手费 |
相对于竞价市场同品种费率下浮 50%(双向) |
上证发〔2015〕67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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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现券(含资产支持证券) |
经手费 |
成交金额的0.0001%(双向)(最高不超过100元/笔) |
上证发〔2015〕67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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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 |
经手费 |
合约标的为股票的,每张3元;合约标的为交易所交易基金的,每张1.3元;暂免收取卖出开仓交易经手费 |
上证发〔2015〕7号、 |
期权经营机构等交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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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 |
经手费 |
按转让金额的0.00009%向转让双方收取转让经手费,最高不超过100元/笔 |
上证发〔2015〕67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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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预发行 |
经手费 |
参照国债现券交易的收费标准执行,试点期间暂免 |
上证发〔2013〕4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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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 |
新股认购、优先股认购、存托凭证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 |
经手费 |
暂免 |
上证发〔2015〕67号、上证发〔2019〕76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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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公开增发 |
经手费 |
暂免 |
上证发〔2015〕67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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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 |
主板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存托凭证 |
上市初费 |
A、B股总股本(总份数)≤2亿的,7万元,暂免 |
上证发〔2019〕125号 |
上市公司交上交所 |
优先股收费标准按表中标准的80%确定,并适用同板块免收规定 | |
2亿<总股本(总份数)≤4亿的,10万元,暂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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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亿<总股本(总份数)≤6亿的,1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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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亿<总股本(总份数)≤8亿的,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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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股本(总份数)>8亿的,1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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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年费 |
上年末A、B股总股本(总份数)≤2亿的,2.5万元/年,暂免 |
上市公司交上交所 |
优先股收费标准按表中标准的80%确定,并适用同板块免收规定 | ||||
2亿<总股本(总份数)≤4亿的,4万元/年,暂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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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亿<总股本(总份数)≤6亿的,5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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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亿<总股本(总份数)≤8亿的,6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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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股本(总份数)>8亿的,7.5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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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不足1年的,按实际上市月份计算,上市当月为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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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人民币普通股票、存托凭证 |
上市初费 |
普通股总股本(总份数)≤2亿的,3.5万元,暂免 |
上证发〔2019〕125号 |
上市公司交上交所 |
优先股收费标准按表中标准的80%确定,并适用同板块免收规定 | ||
2亿<总股本(总份数)≤4亿的,5万元,暂免 | |||||||
4亿<总股本(总份数)≤6亿的,6.25万元,暂免 | |||||||
6亿<总股本(总份数)≤8亿的,7.5万元,暂免 | |||||||
总股本(总份数)>8亿的,8.75万元,暂免 | |||||||
上市年费 |
上年末普通股总股本(总份数)≤2亿的,1.25万元/年,暂免 |
上证发〔2019〕125号 |
上市公司交上交所 |
优先股收费标准按表中标准的80%确定,并适用同板块免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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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总股本(总份数)≤4亿的,2万元/年,暂免 | |||||||
4亿<总股本(总份数)≤6亿的,2.5万元/年,暂免 | |||||||
6亿<总股本(总份数)≤8亿的,3万元/年,暂免 | |||||||
总股本(总份数)>8亿的,3.75万元/年,暂免 | |||||||
上市不足1年的,按实际上市月份计算,上市当月为1个月 | |||||||
基金(封闭式基金、ETF、LOF) |
上市初费 |
3万元,普通LOF暂免, ETF暂免 |
上证发〔2015〕67号、 |
基金管理人交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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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年费 |
6万元/年,普通LOF暂免, ETF暂免 |
上证发〔2015〕67号、 |
基金管理人交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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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含资产支持证券) |
上市初费 |
暂免 |
上证发〔2015〕67号 |
发行人交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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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年费 |
暂免 |
上证发〔2015〕67号 |
发行人交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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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单元 |
使用费 |
会员等机构拥有的每个席位可抵免一个交易单元的使用费;对超出其席位数量的部分,本所收取每个交易单元每年5万元的交易单元使用费(2010年12月1日起,暂免收取债券现券及回购交易专用的交易单元使用费) |
上证会字[2004]45号、 |
会员等交上交所 |
计费期间为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 | ||
流速费 |
会员等机构接入交易系统流速之和超出其免费流速额度时,超出部分每年按每个标准流速计收1万元流速费(2010年12月1日起,暂免收取债券现券及回购交易专用的交易单元流速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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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费 |
(该机构所用交易单元的年交易类申报笔数总和-3万笔/年×持有席位数)×0.10 元+(该机构所用交易单元的年非交易类申报笔数总和-3万笔/年×持有席位数)×0.01元 暂免: 1. 各交易参与人参与债券现券及回购交易的流量费(2010年12月1日起); 2. 货币ETF、债券ETF的交易单元流量费; 3. 期权经营机构流量费; 4. 基金做市商为提供流动性服务产生的交易单元流量费(2019年12月31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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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业务 |
费用项目、标准、收取方式按照相关业务规定执行。 |
1. 本表收费标准为价税合计数。
2. 本表所称“股票”包括主板股票、科创板股票。
港股通概述(2016年10月修订)
1、“沪港通”及其主要特点
1.1 什么是“沪港通”?
“沪港通”是“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简称,包括“沪股通”和“沪港通下的港股通”(简称“港股通”)两部分。
其中,“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联交所在上海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交所进行申报,买卖“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上交所上市股票。香港投资者 —》香港券商 —》香港联交所 —》香港联交所在上海的证券交易公司 —》上交所 —》购买沪市股票
“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则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通过上交所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股票。内地投资者 —》内地券商 —》上交所 —》上交所在香港的证券交易公司 —》香港联交所 —》购买部分港股
1.2 上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是指哪家公司?
上交所于2014年11月10日发布《关于启动沪港通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上交所下属的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简称“中投信”)作为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提供“港股通”服务。
2014-11-10 上证发〔2014〕69号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2014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以下简称“沪港通”) 试点将于2014年11月17日正式启动。
现就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下属的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作为本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提供港股通服务。
二、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指定本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港股通交易日期安排、港股通股票名单、参与港股通业务的证券公司名单及其他信息。市场参与人可在本所网站“沪港通专栏”查询。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的港股通股票调入、调出于每月第一个周五收市后定期进行,并于下一个港股通交易日生效。股票终止上市等需要即时调入、调出的情形除外。
相关股票调入或者调出港股通股票的生效时间,以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按照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规定,港股通总额度为250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为105亿元人民币;沪股通总额度为3000亿元人民币,沪股通每日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
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公司在沪港通启动日已经实施、但尚未完成股份分拆合并的,或者申请于沪港通启动日至2014年11月30日期间开始进行股份分拆合并的,该公司股票在沪港通启动日暂不纳入港股通股票。待股份分拆合并完成后,若符合相关规定,将调入港股通股票。
六、联交所上市公司排除港股通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股、公开配售的,本所可以不将其股票纳入港股通股票,或者将其股票调出港股通股票。
七、本所暂免收取本所会员因参与港股通业务产生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流量费。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1.3 “沪港通”有哪些主要特点?
一是“沪港通”业务充分借鉴了市场互联互通的国际经验,采用较为成熟的订单路由技术和跨境结算安排,为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的证券交易服务。
二是“沪港通”业务实行双向开放,内地及香港的两地投资者可以通过“港股通”、“沪股通”买卖规定范围内联交所、上交所上市的股票。
三是“沪港通”业务实行双向人民币交收制度,内地投资者买卖以港币报价的“港股通”股票并以人民币交收(购买与回款),香港投资者买卖“沪股通”股票以人民币报价和交易。有关监管机构对“沪港通”交收货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是“沪港通”实行额度控制,即投资者买入“港股通”、“沪股通”股票均有每日额度限制。
五是两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可以买卖的对方市场股票限于规定的范围,例如:内地投资者可买入港股的腾讯、小米、美团,但买不了港股的阿里巴巴、京东、百度等。
1.4 “沪港通”与QFII和QDII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总体上,“沪港通”与QFII、QDII制度具有一定共同之处,都是在我国资本账户尚未完全开放的背景下,为进一步丰富跨境投资方式,加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而作出的特殊安排。
在具体制度安排上,“沪港通”与QFII、QDII又存在以下主要区别:
一是业务载体不同
“沪港通”是以两地交易所为载体,互相建立起市场连接,并对订单进行路由,从而实现投资者跨市场投资。QFII等是以资产管理公司为载体,通过向投资者发行金融产品吸收资金以进行投资。
二是投资方向不同
“沪港通”包含两个投资方向,分别是香港和内地投资者投资上交所市场、联交所市场的“沪股通”及“港股通”(即“沪港通下的港股通”)。QFII等则都是单向的投资方式。
三是交易货币不同
“沪港通”投资者以人民币作为交易货币,投资者须以人民币进行投资,但有关监管机构对“沪港通”交收货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QFII的投资者以美元等外币进行投资。
四是跨境资金管理方式不同
“沪港通”对资金实施闭合路径管理,卖出股票获得的资金必须沿原路径返回,不能留存在当地市场。QFII等买卖证券的资金可以留存在当地市场。
这样看,“沪港通”与QFII、QDII存在一定差异,且不会对后者等现行制度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反而可以更好地实现优势互补,为投资者跨境投资提供更加灵活的选择,在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2、 “沪港通”的重要意义
2.1 “沪港通”的重要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
“沪港通”是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强两地资本市场联系,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一是有利于通过一项全新的合作机制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综合实力。
“沪港通”业务可以深化交流合作,扩大两地投资者的投资渠道,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是有利于巩固上海和香港两个金融中心的地位。
“沪港通”有助于提高上海及香港两地市场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有利于改善上海市场的投资者结构,进一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同时,有利于香港发展成为内地投资者重要的境外投资市场,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三是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沪港通”业务既方便内地投资者直接使用人民币投资香港股票市场,也可增加境外人民币资金的投资渠道,便利人民币在两地的有序流动。
3、 “港股通”制度规定
3.1 中国证监会《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规定了“港股通”的哪些方面内容?
2014年6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2016年9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问题》(简称《若干规定》),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若干规定》是规范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重要规章,其沿用了2014年6月发布的《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的法律法规适用原则、各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等大部分内容。其变化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将适用范围由“沪港通”扩展至“沪港通”和深港通;
二是明确了“沪港通”和深港通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遵循属地管理原则;
三是为未来货币兑换机制的完善预留了制度空间。
3.2 上交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
2014年9月26日,上交所发布了《沪港通试点办法》。2016年7月18日,上交所对《沪港通试点办法》进行修订。同年,9月30日,根据2016年8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联合公告》和中国证监会《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上交所对《沪港通试点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规则名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
相比较此前的《沪港通试点办法》,《实施办法》主要调整以下方面的规定:
一是取消了“沪股通”和“港股通”的总额度限制;
二是明确了与上交所上市股票暂行上市相关的标的调入调出原则,将暂停上市的A股及暂停上市A股对应的H股排除在标的范围之外;
三是增加了关于“沪港通”交收货币多元化的兜底条款;
四是完善了自律管理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可以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在“规则”项下“本所业务规则”中查询,也可以参阅本册子的后续介绍。
3.3 *中国结算《内地与香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规定了“港股通”的哪些内容?(注:带*的问答为中国结算提供)
2016年9月30日,中国结算发布了《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对“沪股通”、深股通登记结算业务的结算参与人资格准入、责任义务和业务范围进行了明确,对“港股通”登记结算业务从账户设置、存管和托管、名义持有人服务、清算交收、风险管理和结算银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4、香港股票市场
4.1 香港市场的主要情况如何?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简“香港交易所”(HKEx),是全球领先的交易所及结算所营运机构,按市值计算是全球最大的交易所集团之一。香港交易所经营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以及相关的结算所,是香港上市公司的前线监管机构,旗下成员包括世界首屈一指的基本金属市场──英国的London Metal Exchange(伦敦金属交易所,简称LME)。其中,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交易的证券是在香港交易所旗下的联交所上市的证券。
截至2016年4月底,联交所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共有1894家,总市值超过23万亿港元,日均成交金额约为655亿港元。在港上市的内地企业一共有964家,占了香港市场的半壁江山——包括231家H股公司、151家红筹公司及582家内地民营企业。这三类企业的港股市值共占香港市场总体市值总值的61.8%。关于香港交易所每月市场概况的最新信息,投资者可以登录联交所网站,通过“香港交易所每月市场概况”栏目查询。
4.2 香港股票市场具有哪些方面的主要特征?
从市场层次上看,香港股票市场包括主板和创业板两个层次。
在总体市场规模和筹资方面,主板占有主导地位。
从投资者结构来看,香港市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同时,海外投资者所占比例高。
就成交量而言,截至2014年4月,整体机构投资者成交占比高达61%,远远高于个人投资者23%的水平;从地域分布来看,海外投资者占比46%。
从上市公司构成来看,在联交所市场,油气服务行业、金融行业特色类公司(如资产管理)、地产特色类公司(如地产经营)、可选消费(如专卖店、鞋类、运动与休闲服装、电影与娱乐、博彩、餐饮等)、电信与科技(电信公司、互联网与软件)等行业的品牌具有优势。
5、 “港股通”投资
5.1“港股通”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是投资者参与“港股通”投资,可以进行更分散化的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
二是“港股通”业务的开通方便快捷。“港股通”投资者可以使用沪市人民币普通股账户进行交易,不用去香港市场开户,业务办理便捷高效。
三是“港股通”投资者直接以人民币与证券公司进行交收,避免了人民币出入境的不便,且投资不受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金的结汇、换汇额度限制。
港股通交易与交收
1、交易订单类型
1.1 投资者可以通过哪些订单参与“港股通”交易?
“沪港通”仅向双方投资者提供限价类型订单。
具体而言,内地投资者参与联交所自动对盘系统交易“港股通”股票时,在开市前时段以及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内均应当采用“竞价限价盘”委托;在持续交易时段应当采用“增强限价盘”委托。
1.2 联交所买卖盘中的“竞价限价盘”和“增强限价盘”是指什么?
1)竞价限价盘,是有指定价格的买卖盘,适用于开市前时段和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其中,指定价格应等于最终参考平衡价格,或者较最终参考平衡价格更具有竞争力的竞价限价盘(也就是指定价格≥最终参考平衡价格的买盘,或者指定价格≤最终参考平衡价格的卖盘),或者可按照最终参考平衡价格进行对盘。竞价限价盘能否成交取决于交易对手方是否有足够可以配对的买卖盘。
在开市前时段,竞价限价盘会根据价格及时间优先次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顺序对盘。在开市前时段结束后,任何未完成且输入价不偏离按盘价9倍或以上,也不低于按盘价九分之一或以下的竞价限价盘,都将自动转至持续交易时段,并且均被视为限价盘存于所输入价格的轮候队伍中。
2)增强限价盘,则适用于持续交易时段,投资者可以其指定或者更优的价格买入或卖出股票。增强限价盘可以同时与10条轮候队伍进行配对,也就是输入卖盘可以较最佳买盘价低9个价位,输入买盘可以较最佳卖盘价高9个价位。配对后,任何未能成交的买卖盘余额将按此前输入的指定限价转为一般限价盘,存于所输入价格的轮候队伍中。
对适用于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证券,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16:01-16:08(或半日市的12:01-12:08)以后的随机收市,投资者输入的竞价限价盘价格范围不超过价格上限的买盘或不低于价格下限的卖盘会自动由持续交易时段转至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否则会被系统拒绝。价格低于下限的卖盘及价格高于上限的买盘虽然会被保留在买卖盘记录中,但是不会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内被执行。
1.3 “港股通”投资者是否可以修改订单?
投资者的“港股通”订单如果已经申报的,那么不得更改申报价格或者申报数量,但在联交所允许撤销申报的时段内,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
联交所市场允许“港股通”投资者撤销申报的时段包括,交易日开市前时段的9:00-9:15(即输入买卖盘时段)、9:30-12:00和13:00-16:00的持续交易时段以及适用于收市竞价交易证券的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16:01-16:06(或半日市的12:01-12:06)。此外,“港股通”投资者可以在12:30-13:00的时段内撤销上午未成交的买卖盘申报。
2、交易单位
2.1 港股交易以“手”为买卖单位,一手的股数是多少?
在香港证券市场术语中,“手”即一个买卖单位。
不同于内地A股市场每买卖单位为100股,在香港,每只上市证券的买卖单位由各发行人自行决定,可以是每手100股、500股或1000股等。投资者如果想了解某只证券的买卖单位,那么可以登录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在“投资服务中心”栏目内,选择“公司/证券资料”,输入股份代号或上市公司名称查询。
2.2 港股交易最大手数是如何规定的?
港股交易每个买卖盘最大为3000手,同时,最大股数限制是99,999,999股。
由于港股的每手股数是由上市公司决定,因此,理论上可能出现因某公司每手股数过大使得在未达到3000手的情况下就达到99,999,999股的上限规定。可以说,港股交易的最大交易手数以99,999,999股/每手股数和3000手中的较小者为准。
2.3 “港股通”股票以“手”为买卖单位,少于一手的“碎股”如何交易?
少于一手,即少于一个完整买卖单位的证券,香港市场称之为“碎股”(内地称“零股”)。联交所的交易系统不会为碎股提供自动对盘交易,而是在系统内设有“碎股/特别买卖单位市场”供碎股交易。目前,碎股买卖在联交所通过半自动对盘的方式进行,价格通常有所折让。提示投资者,“港股通”投资者持有的碎股只能通过联交所半自动对盘碎股交易系统卖出,不能买入。
提示投资者,碎股/特别买卖单位市场不接受输入价高于或等于完整买卖单位最低价下限(如股票为0.01元)且股数等于或超过一个完整买卖单位(即一手)的买卖盘来进行半自动对盘。
此外,价格低于港币0.01元的证券即使属于完整的一手,但是因为价格已低于完整买卖单位市场中的最低按盘价,也在“碎股/特别买卖单位市场”交易。举个例子,如果一只股票的按盘价已低至港币0.01元,那么投资者在碎股市场输入的买卖价仍然可以低至系统设定的最低输入价:港币0.001元。不过,当一只股票的按盘价已低至港币0.01元,那么有关证券的输入价上限同样不得偏离按盘价9倍或以上。
为提高市场透明度,联交所会发布碎股/特别买卖单位市场的实时资料给资讯供应商。
3、报价规则
3.1 港股股票的买卖盘报价规则及价位表是怎样的?
首先,在每个交易日,首个输入交易系统的买盘和卖盘是受一套开市报价规则所监管的。按照此规则,在开市前时段内做出的开市报价不得偏离上个交易日的收市价(如有)的9倍或以上,也不得低于上个交易日的收市价(如有)九分之一或以下。
在持续交易时段,
(1)如果首个挂牌是买盘,那么其价格必须高于或者等于上个交易日收市价下24个价位的价格。
(2)如果首个挂盘为卖盘,那么其价格必须低于或者等于上个交易日收市价格之上24个价位的价格。
此外,无论是买盘或买盘,首个挂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偏离上个交易日收市价9倍或以上,也不得低于九分之一或以下。这里的“价位”是指证券交易所可允许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有关开市报价的详细规定,投资者可以登录联交所网站,在“规则与监管”栏目下的“交易规则”选项中参阅《交易所规则》第503条了解。
其次,非首个输入交易系统的买盘或卖盘报价规则为:买盘或卖盘的价格不得偏离按盘价(即名义价格,指根据不同情况,在联交所上市的股票在开市前时段的参考平衡价格、在持续交易时段的买盘价或卖盘价、或者前收盘价。)9倍或以上,也不得低于九分之一或以下,相关价位见下表(投资者可以参阅《交易所规则》附表二,至于非开市买卖盘的报价规则可参阅《交易所规则》第505条至第507A条)。
每种股票的价位(即最小报价单位)与股价有关。以下是证券(债券除外)的价位表,供投资者参考:
证券价格 |
最小报价单位 |
||
由 |
0.01至 |
0.25 |
0.001 |
高于 |
0.25至 |
0.50 |
0.005 |
高于 |
0.50至 |
10.00 |
0.010 |
高于 |
10.00至 |
20.00 |
0.020 |
高于 |
20.00至 |
100.00 |
0.050 |
高于 |
100.00至 |
200.00 |
0.100 |
高于 |
200.00至 |
500.00 |
0.200 |
高于 |
500.00至 |
1,000.00 |
0.500 |
高于 |
1,000.00至 |
2,000.00 |
1.000 |
高于 |
2,000.00至 |
5,000.00 |
2.000 |
高于 |
5,000.00至 |
9,995.00 |
5.000 |
上述报价规则一般不适用于竞价限价盘,但是竞价限价买盘或竞价限价卖盘的价格也不得偏离上个交易日收市价9倍或以上,也不得低于上个交易日收市价九分之一或以下。
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输入交易系统的竞价限价买卖盘除不得偏离上个交易日收市价九倍及以上和九分之一及以下以外,还受一套报价规则监管。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分为四个时段。
在参考价定价时段(16:00-16:01或半日市的12:00-12:01),不接受买卖盘输入、更改或取消,同时计算并公布各适用于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证券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参考价,参考价为现行机制下的收盘价;
在输入买卖盘时段(16:01-16:06或半日市的12:01-12:06),“港股通”投资者可输入或取消竞价限价买卖盘,竞价限价买卖盘的价格限制为参考价±5%;
在不可取消时段(16:06-16:08或半日市的12:06-12:08),“港股通”投资者可输入竞价限价买卖盘,但不可更改或取消买卖盘,竞价限价买卖盘的价格限制为输入买卖盘时段结束时的最佳(高)买盘价和最佳(低)卖盘价,且指定价格不得偏离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参考价±5%;
在随机收市时段(16:08-16:10或半日市的12:08-12:10),买卖盘输入及价格限制规则与不可取消时段相同,所有证券在此时段内随机结束收市竞价交易,并以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收市价。
3.2 港股交易的开市价是怎样确定的?
在开市前时段,卖盘以买卖盘类别、价格及时间等优先次序(竞价盘享有优先的对盘次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顺序对盘,“最终参考平衡价”即为开市价。若开市前时段未产生对盘价格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作为开市价。
3.3 港股交易的收市价如何计算?
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未实施前,所有港股的收市价按照持续交易时段最后一分钟内五个按盘价的中位数计算。系统由15:59整开始,每隔15秒录取股票按盘价一次,共摄取五个按盘价。按盘价是根据联交所《交易所规则》第101条规定,在比较了当时的买盘价、沽盘价及最后录得价后确定的。选五个时段按盘价的中位数可以尽量减少某一宗交易的成交价对收市价的影响。举例如:
摄取 |
时间 |
买盘价 |
沽盘价 |
最后录得价 |
按盘价 |
第一次 | 15:59:00 | $39.40 | $39.45 | $39.45 | $39.45 |
第二次 | 15:59:15 | $39.40 | $39.45 | $39.45 | $39.45 |
第三次 | 15:59:30 | $39.40 | $39.45 | $39.40 | $39.40 |
第四次 | 15:59:45 | $39.35 | $39.45 | $39.40 | $39.40 |
第五次 | 16:00:00 | $39.30 | $39.35 | $39.35 | $39.35 |
以上五个时段的按盘价由低到高依次为:
$39.35 | $39.40 | $39.40 | $39.45 | $39.45 |
取中位数(即中间的价格)为$39.40,因此,收市价即为$39.40。
在首阶段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实施后,对适用收市竞价交易的证券,收市竞价交易时段证券的收市价格是指,于该交易日按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随机收市时段结束时按照成交量最大原则计算所得的参考平衡价格,或在无法订定参考平衡价格的情况下的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参考价。
其他非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收市价格计算方法仍然沿用现有中位数方法。
4、额度控制
4.1 对“港股通”的投资规模是否实施额度控制?
“港股通”业务设置每日额度限制。“港股通”的每日额度为420亿元人民币,略低于“沪股通”的每日额度即520亿元人民币。
交易期间,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暂定每分钟更新当日额度余额显示信息。如果“港股通”当日额度余额使用完毕而停止买入申报,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在上交所网站予以披露。投资者应关注网站登载的相关额度余额信息。
4.2 如何对“港股通”实施额度控制?
在额度控制机制方面,由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对“港股通”交易每日额度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在上交所网站公布额度使用情况。
在额度统计口径方面,以投资者在交易环节发生的比如申报、成交金额等事项作为计算依据进行“港股通”额度控制。至于支付交易手续费、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利息等非交易事项的资金流量均不占用额度。
“港股通”交易当日额度余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日额度余额 = 每日额度-买入申报金额+卖出成交金额+被撤销和被联交所拒绝接受的买入申报金额+买入成交价低于申报价的差额。
该公式中的买入申报金额、卖出成交金额、被撤销和被联交所拒绝接受的买入申报金额、买入成交价低于申报价的差额,按照中国结算每日交易开始前提供的当日交易参考汇率,由港币转换为人民币计算。
提示投资者,当日额度控制机制在不同的交易时段安排如下:
(1)在联交所开市前时段内,当日额度用尽的,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暂停接受该时段后续的买入申报,且在该时段结束前不再恢复,但仍然接受卖出申报;
(2)因买入申报被撤销、被联交所拒绝接受或者卖出申报成交等情形,导致当日额度余额大于零的,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开始时恢复接受后续的买入申报。
(3)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内,当日额度用尽的,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停止接受当日后续的买入申报,但仍然接受卖出申报。在上述时段停止接受买入申报的,当日不再恢复,上交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4)在联交所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内,当日额度用尽的,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停止接受当日后续的买入申报,但仍接收卖出申报。
5、交易成本
5.1 *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买卖港股股票需要支付哪些税费?(带*问题由中国结算提供)
投资者在进行“港股通”交易时,主要支付交易税费、结算及交收服务费用、证券托管和代理人服务费用。
具体包括:
大类 |
小类 |
项目 |
缴付对象 |
收费/计算标准 |
交易税费 (交联交所或 由联交所代收) |
交易税费 |
印花税 |
印花税署 |
双边,按成交金额的0.1%计收(取整到元,不足一元港币按一元计)。 |
交易征费 |
证监会 |
双边,按成交金额的0.0027%计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
交易费 |
联交所 |
双边0.005%(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
交易系统使用费 |
||||
双边,每笔交易0.5元港币。 |
||||
结算收费 (交香港结算) |
结算及交收服务 |
股份交收费 |
香港结算 |
双边,按成交金额的0.002%计收,每边最低及最高收费分别为2元港币及100元港币(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存管及公司行为服务 |
证券组合费 |
香港结算代理人 |
根据持有港股的市值设定不同的费率,详见证券组合费费率表。 |
5.2*对于“港股通”投资者而言,证券组合费是什么费用?怎样收取?
证券组合费是指香港结算根据中国结算名义持有账户每自然日日终港股持有市值,按逐级递减的费率标准,所计收的存管和公司行为服务费用(详见下表)。中国结算依据相同标准,对每个持有港股的A股证券账户进行收取。
持有港股的市值(币种:港币) |
年费率 |
小于或等于港币 500亿元 | 0.008% |
大于港币500亿元,小于或等于2,500亿元 | 0.007% |
大于港币2,500亿元,小于或等于5,000亿元 | 0.006% |
大于港币5,000亿元,小于或等于7,500亿元 | 0.005% |
大于港币7,500亿元,小于或等于10,000亿元 | 0.004% |
大于港币10,000亿元 | 0.003% |
提示投资者注意,由于证券组合费根据投资者证券账户持有市值以一定的比例按自然日进行计算收取,也就是说,投资者持有“港股通”证券,即使不交易,也需每日缴纳证券组合费,投资者应避免因此发生资金透支。
5.3*证券组合费是不是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的额外成本?
目前,香港结算针对香港本地市场收取的证券托管、代理人服务等收费项目有4、5项之多,计算标准比较复杂,而且收取时间不统一,香港当地也有简化收费标准的呼声。香港结算正在推动统一采取组合费代替现有收费标准。因此,对投资者而言,证券组合费并非进行港股买卖的额外成本。
5.4*投资者为什么要在账户内预留一定的资金余额,以避免可能出现的账户透支?
当汇率出现极端情况下的大幅波动,或者由于香港市场相关交易、结算费用的收取(例如,交易系统使用费是按实际成交宗数而不是申报笔数收取;又如,香港结算按日收取证券组合费),均可能会导致投资者账户透支。因此,“港股通”投资者应关注其账户内的资金余额,做出必要的预留。
6、权益证券处理
6.1 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获得的权益证券如何处理?
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交易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上交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港股通”股票发行人供股、“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所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凭证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其行权等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处理。
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者卖出。
7、交易交收
7.1 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可否进行回转交易?
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当日买入的股票,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可以卖出。
7.2*港股交易的T+2交收制度是怎么回事?
“港股通”在证券交收时点上,实行T+2交收安排。
T日买入港股的投资者,T+2日日终完成交收后才可获得相关证券的权益;
T日卖出港股的投资者,T日和T+1日日终仍可享有关于证券的权益(分红等)。
提示投资者注意,T日,是指“港股通”交易日;T+1日,是指“港股通”交易日后第1个“港股通”交收日;T+2日,依此类推。
《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
2020-09-17 中投信〔2020〕23号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关于2019年岁末及2020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投信〔2019〕27号),现将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沪港通下港股通(以下简称港股通)交易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9月29日(星期二)至10月8日(星期四)不提供港股通服务,10月9日(星期五)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另外,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二、港股通交易的清算交收事宜,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安排进行。
特此通知。
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十七日
2020年10月1日的节假日安排表,
一般买入T+2日才可获得权益,因此9.28日买入,9.30日获得权益
9.29日买入,则需要在10.9日获得权益,因此一般节假日前两天停止港股通交易。
7.3 *在T+2交收制度下,投资者的可交易股票数量怎么确定的?
投资者证券账户内的“港股通”股票余额分为可交易数量(Avalible)、日终持有余额(Balance)、未完成交收数量(Pending),如发生冻结,还包括冻结数量(Frozen)。
其中,投资者的可交易数量=日终持有余额+未完成交收数量-冻结数量。投资者净买入“港股通”股票时,未完成交收数量为正;投资者净卖出“港股通”股票时,未完成交收数量为负。
7.4 *在T+2交收制度下,投资者如何知道自己是否享有“港股通”股票权益?
T日买入港股的投资者,T+2日日终完成交收后才可获得相关证券的权益
T日卖出港股的投资者,T日和T+1日日终仍可享有关于证券的权益(分红等)
提示投资者注意,T日,是指“港股通”交易日;T+1日,是指“港股通”交易日后第1个“港股通”交收日;T+2,依此类推。
7.5 *投资者买入或卖出“港股通”股票在半个交易日也可以正常交收吗?
提示投资者,圣诞前夕(12月24日)、元旦前夕(12月31日)或者农历新年前夕,如果不是周末,那么,香港市场将仅有半天交易,且该半日不是“港股通”交收日。届时,半日市(L日)、半日市前一交易日(L-1日)交易证券的交收均在L+2日完成。
举个例子,如果投资者在12月22日(周一)买入一手“港股通”股票,12月22日、12月23日为“港股通”交易日,12月24日为“港股通”半日市,12月25日至12月28日为圣诞期间休假日(其中,12月27日及12月28日为周末)。那么,其买入的该股票在12月24日(该日非周末)不进行交收,而是在12月29日(圣诞节假期后第一个“港股通”交易日)进行交收。这样,“港股通”投资者的证券和资金将不能及时到帐,所以,投资者要提前做好相应的资金管理。
8、质押与非交易过户
8.1*“港股通”投资者持有的港股是否可以办理质押?
港股可以办理质押。“港股通”投资者以其持有的港股,办理质押登记和解除质押登记业务时,所需提交材料和办理流程均参照A股证券质押登记业务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提示投资者注意,因“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为T+2日,已申报净买入但尚未完成交收或已申报净卖出但尚未在持有数量中扣减的港股无法用于质押。
8.2*港股质押期间,哪些孳息一并在中国结算质押?
“港股通”投资者以其持有的港股,办理质押登记后,质押的质物包括质押登记申请所记载的相应数量的证券及该部分证券在质押登记有效期内通过香港结算派发的红股和无选择权的现金红利。
若派发的红股为非“港股通”标的证券但在联交所挂牌交易的,出质人可在质押解除后卖出该股份。无选择权的现金红利将在质押解除后按照香港结算向中国结算派发的金额,通过出质人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发放给出质人。
8.3*“港股通”投资者可以办理哪些“港股通”股票非交易过户业务?
“港股通”投资者可参照中国结算A股相关业务规则,办理因继承、离婚、法人资格丧失、投资者向基金会捐赠及经国家有权机关批准等情形涉及的“港股通”股票非交易过户业务。
提示“港股通”投资者注意,中国结算不办理“港股通”投资者因协议转让涉及的非交易过户业务。
8.4*中国结算办理“港股通”股票非交易过户业务的流程是怎样的?
中国结算办理“港股通”股票非交易过户业务的流程如下:(1)对“港股通”投资者提交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审核通过的,按非交易过户的相关收费标准计算并收取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和过户费;(3)中国结算将报税材料邮寄至香港结算,并将印花税税款交至香港结算;由香港结算转交至香港税务局并在成交单据贴印花后,邮寄至中国结算;(4)中国结算收到相关通知和材料后办理股份过户,并将成交单据寄送给投资者。
提示投资者注意,因要向香港印花税署缴付印花税,非交易过户的办理周期至少需要八个“港股通”交易日,投资者须注意其中可能带来的股价波动、司法冻结等风险。
8.5*“港股通”投资者办理质押、非交易过户业务,该如何计算需缴纳的税费?
“港股通”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需缴纳印花税、过户费,办理质押业务需缴纳质押登记费,相关税费标准如下:
项目 |
标准 |
缴付人 |
缴付对象 |
非交易过户印花税 | 按转让股份上一“港股通”交易日收盘市值的1‰计收,如所计得的印花税包括不足1港元之数,该不足之数须当作1港元计算。(采用当日参考汇率卖出价换算成人民币收取,四舍五入取整到元,并根据实际换汇汇率多退少补) | 转让双方投资者 | 印花税署 |
非交易过户费 | 按转让股份上一“港股通”交易日收盘市值的1‰换算成人民币计收(四舍五入取整到元),最高上限10万元人民币(双向收取)(换算汇率采用上一“港股通”交易日结算汇兑比率) | 转让双方投资者 | 中国结算 |
质押登记费 | 以上一“港股通”交易日收盘市值作为基础换算成人民币计收(四舍五入取整到元),换算汇率采用上一“港股通”交易日结算汇兑比率。500万市值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市值的1‰元人民币收取,超500万市值的部分按该部分市值的0.1‰元人民币收取,起点100元人民币。 | 质押登记申请人 | 中国结算 |
8.6*中国结算办理“港股通”股票质押、非交易过户业务的受理日期是怎样的?
中国结算在工作日受理并办理“港股通”质押、非交易过户业务。
如香港为非工作日、内地为工作日的,中国结算也受理并办理“港股通”的质押、非交易过户业务。
9、换汇处理
9.1*“港股通”换汇安排是怎样的?
由于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买卖“港股通”股票,均以港币报价成交,而投资者实际支付或收取人民币(即人民币交收),因此,需要将成交货币(即港币)按一定汇率换算为人民币,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换汇处理。在这里,投资者需要注意参考汇率和结算汇兑比率两个概念。
1)参考汇率,是指在“港股通”交易日每日开市前,由中国结算根据换汇银行提供、并通过上交所网站向市场公布的汇率。参考汇率包括港币买入参考价、港币卖出参考价两项。境内证券公司可能利用该参考汇率控制投资者的资金使用,减小当日汇率波动带来的结算风险,并非最终清算所用汇率。即,投资者买入港股时,证券公司利用港币卖出参考价计算投资者需要支付的人民币资金;投资者卖出港股时,证券公司利用港币买入参考价计算投资者可以得到的人民币资金。投资者应事先咨询指定交易券商了解详情。
2)结算汇兑比率,是指当日收盘后,中国结算根据全上海市场“港股通”成交的清算净额(单边,净应付或净应收),在香港与换汇银行换汇后,将换汇成本均摊至当日所有买入成交和卖出成交,计算出的对投资者当日成交进行人民币资金结算所实际适用的汇率,即“净额换汇、全额分摊”。结算汇兑比率包括买入结算汇兑比率和卖出结算汇兑比率两项,其中卖出结算汇兑比率适用于买入交易,买入结算汇兑比率适用于卖出交易。
根据分级结算原则,中国结算按照上述结算汇兑比率对结算参与人进行人民币资金清算,结算参与人也根据该汇率对投资者进行清算。
提示投资者注意两点:
1)上述安排仅适用于交易结算资金的清算,公司行为类结算资金(如,派发红利)一般采用逐笔全额换汇安排
2)中国结算对“沪港通”、深港通两个渠道的“港股通”交易分别按上述“净额换汇、全额分摊”的原则进行独立换汇,故两个渠道的“港股通”交易所适用的结算汇兑比率会存在一定差异,参考汇率基本相同。
参考汇率与结算汇兑比率的具体计算方法,投资者可参考《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港股通存管结算业务指南》。
上交所:参考汇率/结算汇兑比率
10、交易行情
10.1 香港市场股票行情报价的颜色与内地一样吗?
联交所负责发布香港市场证券交易行情信息。提示“港股通”投资者,在香港市场,当股票价格上涨时,股票报价屏幕上显示的颜色为绿色,下跌时则为红色。但是,不同的行情软件商提供的行情走势颜色可以重新设定,“港股通”投资者在使用行情软件的时候,应当仔细检查软件的参数设置,避免惯性思维带来的风险。
总之,内地投资者在参与“港股通”交易前应了解香港市场行情报价显示的具体含义,避免因误解而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遭受投资风险。
10.2 香港联交所提供的免费一档行情是实时行情吗?
联交所通过上交所向内地“港股通”投资者提供免费一档行情。
该行情(最优买卖盘)覆盖“港股通”股票范围(包括可买卖证券和仅可卖证券),但是,提示投资者,该行情的刷新频率为3秒。因此,投资者应当知道参考该行情做出投资决策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对于联交所发布的多档商业行情,内地投资者可以按照商业惯例获取(即 花钱买多档行情服务)。
港股通交易小常识
1. 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业务需满足哪些条件?
机构投资者:账户资料完整,营业执照等文件有效,上海证券账户指定在我公司,已办理第三方存管结算账户,属公司规范账户(账户标识为93或以上)
个人投资者
1、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资产合计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包含客户名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份额、场内集合理财产品,包含融资融券账户内的扣除负债部分的客户净资产);
2、账户资料完整,身份证明文件有效,上海证券账户指定在我公司,已办理第三方存管结算账户,属公司规范账户(账户标识为93或以上);
3、评分人员签章的《投资者港股通知识测试》(测试得分等于或高于80分);
4、签署港股通委托协议、签订风险提示文件、佣金确认表、投资者教育记录表;
5、有效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测评等级必须为稳健型(含)以上。
6、查询客户是否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诚信评估。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
客户账户要求:
1、申请开通沪市港股通权限,要求上海证券账户已指定在我公司。
2、申请开通深市港股通权限,要求深圳证券账户托管在我公司。
3、由于沪市港股通业务开展先于深市港股通业务,对于已有沪市港股通交易权限的客户,在申请开通深市港股通交易权限时,需按流程重新审核资质开通;
2.“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时间?
9:00 - 9:30为开市前时段(集合竞价)
9:30 - 12:00 , 13:00 - 16:00 为持续交易时段(连续竞价)
16:00 - 16:10 为收市竞价交易时段
其中:
开市前时段(9:00至9:30)
1、9:00-9:15(输入买卖盘时段) 投资者可通过竞价限价盘申报,并可以取消。
2、9:15-9:20(对盘前时段) 因此时段只接受竞价盘,此时港股通投资者不可以下单或取消订单。
3、9:20-9:28(对盘时段) 投资者不得输入、修改、取消买卖盘。
已经存在的买卖盘会以买卖盘类别(以竞价盘为先)、价格及时间等优先次序对盘;
在此时段确定每一只证券的最终参考平衡价格(即开盘价)。
4、9:28-9:30(暂停阶段) 投资者不得输入、修改、取消买卖盘。
持续交易时段(9:30至12:00、13:00至16:00)
1、9:30-12:00(早市)
投资者可通过增强限价盘,在该时段申报或取消交易,但不得修改订单。
2、12:00-13:00(延续早市)
此时段不适用于“港股通”的投资者委托下单,但港股通的投资者可在12:30-13:00撤销已申报但未成交的订单。
3、13:00-16:00(午市)
投资者可通过增强限价盘,在该时段申报或取消交易,但不得修改订单。
注明:
圣诞前夕(12.24)、新年前夕(12.31)、农历新年前夕,香港市场没有午市交易。
收市竞价交易时段(16:00-16:10)
在半日市(就是在圣诞前夕、新年前夕及农历新年前夕,如果不是周末,那么没有午市交易)里,收市竞价交易时段为12:00-12:10
1、参考价定价时段(即16:00-16:01或半日市的12:00-12:01)
该时段用于计算并公布各证券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参考价,不接受投资者的买卖盘输入。
参考价是现行机制下的收盘价,也就是持续交易时段最后1分钟内五个按盘价的中位数。
2、输入买卖盘时段(即16:01-16:06或半日市的12:01-12:06)
港股通投资者可以在该时段申报在价格限制内的竞价限价订单或取消竞价限价盘的买卖申报。
竞价限价买卖盘的价格限制,为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参考价的±5%
不超过价格上限的买盘,或不低于价格下限的卖盘,会自动由持续交易时段转至收市竞价交易时段,而在价格限制范围外的已申报订单会被自动取消或拒绝。
3、不可取消时段(即16:06-16:08或半日市的12:06-12:08)
在该时段内,港股通投资者仅可以输入竞价限价盘买卖申报,不得取消或更改订单。
竞价限价买卖盘的价格限制为输入买卖盘时段结束时的最佳(高)买盘价和最佳(低)卖盘价之内,且指定价格不得偏离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参考价±5%
4、随机收市时段(即16:08-16:10或半日市的12:08-12:10)
买卖盘输入及价格限制规则与“不可取消时段”相同,所有适用于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证券,在此时段内随机结束收市竞价交易,并以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收市价。
3. “港股通”的股票,最少交易多少股?
1、“港股通”股票最少交易单位为一手,每支股票1手对应的股票数量是不一样的。
每手股数为:50股、100股、200股、400股、500股、1000股、2000股、10000股不等,视不同股票而定。
投资者如果想查阅每只证券的买卖单位,可以登录联交所网站,在“投资服务中心”栏目内,选择“公司/证券资料”,输入股份代号或上市公司名称以查询。
2、不足一手的交易,被视为“碎股”(零股)交易,港股通的股票对于“碎股”暂时仅可卖出,不可买入。
价格低于港币0.01元的证券即使属于完整的一手,但是因为价格已低于完整买卖单位市场中的交易最低价,也可在“碎股/特别买卖单位市场”交易。
港股通知识测评及答案
1. 为了便利价格发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在 2016 年 6 月 27 日发布了《有关在证券市场实施收市竞价交易时段之修订》,下列描述不正确的一项为( D )
A. 在交易日的开市前时段的 9:00-9:15 通过竞价限价盘进行申报;
B. 在交易日的 9:30-12:00 以及 13:00-16:00 的持续交易时段通过增强限价盘申报;
C. 在交易日的 16:00-16:10(或者半日市的 12:00-12:10)通过竞价限价盘参与适用于收市竞价交易时段证券的交易;
D. 港股通投资者在中午休市期间 12:00-13:00 不可以撤销上午未成交的申报。
正解:12:00-13:00(延续早市)时段不适用于“港股通”的投资者委托下单,但港股通的投资者可在12:30-13:00撤销已申报但未成交的订单。
2. 港股通股票以港币进行报价,投资者以( C )进行交收
A. 港币
B. 美元
C. 人民币
D. 根据客户账户内所持有的现金类型自动转化,投资者无需操作
3. 不同于内地市场的习惯,在香港证券市场采用国际通用的颜色标示股票涨跌:
股票价格上涨时,股票报价屏幕上显示的颜色为( C ),下跌时则为( C )
不同的交易软件显示方式不一致,投资者需仔细观察,避免惯性思维
A. 红色,蓝色
B. 绿色,紫色
C. 绿色,红色
D. 黄色,红色
4. 现阶段,港股通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业务能参与的是( B )
A. 新股发行认购
B. 红利现金选择权认购股份
C. 购买美国市场在香港市场的托管凭证
D. 将香港市场股票转托管至内地券商
5. 港股通业务中,客户 T 日通过港股通买入香港市场证券,最早( A )日可以卖出
A. T+0
B. T+1
C. T+2
D. T+3
6. 港股通业务的标的,作为最小交易单位的“一手”,( B )
A. 上市公司和港交所对最小单位无限定
B. 不同的股票有不同的最小交易单位,上市公司具体规定
C. 按照内地交易规则,港股通的股票统一修改为 100 股每手
D. 仅针对港股通的股票,港交所统一修改为 1000 股每手
7. 客户在 T 日从事港股通买入交易,实际交收时使用的汇率是( B )
A. T 日中国结算公布的买入结算汇兑比率
B. T 日中国结算公布的卖出结算汇兑比率
C. T 日中国结算公布的参考买入汇率
D. T 日中国结算公布的参考汇率卖出价
8. 港股上市公司分配红利时,由于港股通结算机制的安排,境内投资者享有红利的权益登记日( C )香港市场
A. 等同于
B. 晚于
C. 早于
D. 以上三种情况均可
9. 根据港股通的交易日历安排原则,若境内放假且香港不放假,境内放假前( B )日不作为港股通交易日
A. 1
B. 2
C. 3
D. 无规定
10. 圣诞前夕、新年前夕或农历新年前夕,港股通( B )交易时间
A. 无
B. 仅上午半天
C. 仅下午半天
D. 全天
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____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
A. 2014年4月10日
B. 2014年4月29日
C. 2014年5月9日
D. 2014年6月13日
12. 试点初期,香港证监会要求参与港股通的境内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及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____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A. 10
B. 30
C. 50
D. 100
13. 港股的每个买卖盘上限为____手,每个买卖盘股数的系统上限为99,999,999
A. 1000
B. 2000
C. 3000
D. 5000
14. 港股的价格最小变动单位____
A. 固定为0.005元
B. 固定为0.010元
C. 固定为0.100元
D. 不同价位的股票,最小的价格变动单位也不同
15. 港股的涨跌幅为____
A. 5%
B. 10%
C. 30%
D. 无涨跌幅限制
16. 试点初期,对人民币跨境投资额度实行总量管理,并设置每日额度,实行实时监控。其中,沪股通总额度为30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总额度为25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为____亿元人民币。双方可根据试点情况对投资额度进行调整。
A. 95
B. 100
C. 105
D. 110
17. 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所以对港股通投资者而言存在即使联交所开市,也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A. 以上说法正确
B. 以上说法错误
18. 港股通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转换等所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____通过港股通卖出,____行权。
A. 可以;可以
B. 可以;不可以
C. 不可以;可以
D. 不可以;不可以
19. 港股通股票交易以____报价,以____交收。
A. 人民币;人民币
B. 人民币;港币
C. 港币;人民币
D. 港币;港币
20. 港股实行____交易制度、____交收制度,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也会因香港出现台风或黑色暴雨等事件发生延迟交收现象。
A. T+0;T+1
B. T+0;T+2
C. T+1;T+1
D. T+1;T+2
21. 港股通投资者须缴纳佣金、印花税、交易征费、交易费、交易系统使用费、证券组合费。其中,____按实际成交笔数收取(如1笔申报,实际成交了5笔,须收取5笔费用);证券组合费是对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现有几个收费项目的合并替代,并非新增项目。
A. 交易征费
B. 交易费
C. 交易系统使用费
D. 证券组合费
22. 内地投资者沿用港股通标的证券在香港市场的____位证券代码进行买卖申报。对于港股通标的证券简称和名称,沿用其在香港市场的证券简称和名称。
A. 3
B. 4
C. 5
D. 6
23. 试点初期,对于整手买卖,港股通投资者在开市前时段仅允许输入____,港股通投资者在持续交易时段仅允许以____进行买卖;竞价盘享有较竞价限价盘优先的对盘次序。
A. 竞价盘;限价盘
B. 竞价盘;增强限价盘
C. 竞价限价盘;限价盘
D. 竞价限价盘;增强限价盘
24. 中国结算公司在每个港股通交易日开市前公布港币__汇率,投资者在交易时间提交订单时依据此汇率,交易日终,中国结算公司公布__汇率,按此汇率进行清算交收。
A. 结算汇率,参考汇率
B. 参考汇率,结算汇率
25. 港股通投资者买卖碎股(不满一手)的规定,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A. 可与整手买卖一起申报
B. 单独申报,可与买入和卖出
C. 应通过联交所半自动对盘碎股交易系统进行,港股通投资者只能申报卖出
D. 以上均不正确
26. 对于港股通投资者而言,在开市前时段,仅下面哪个时段可以竞价限价盘进行申报?
A. 9:00-9:15
B. 9:15-9:20
C. 9:30-12:00
D. 13:00-16:00
27. 港股通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业务获得香港证券市场的免费____,覆盖港股通股票范围,刷新频率为3秒。
A. 一档行情
B. 五档行情
C. 十档行情
D. 以上都不正确
28. 港股通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业务不能参与新股发行认购服务;同时,中国结算依照有关规定,办理额度内供股、额度内公开配售和以股息权益选择认购股份的服务,暂不提供超额供股和超额公开配售的服务。
A. 是
B. 否
29. 试点初期,港股通的股票范围调整时,被调出的股票,自调整之日起将
A. 不得买入,但可以卖出
B. 不得买入和卖出
30. 港股通投资者除在9:00-9:15、9:30-12:00、13:00-16:00允许撤单外投资者还可以在在下列哪个时段申请撤单?
A. 9:15-9:30
B. 12:30-13:00
C. 12:00-12:30
D. 16:00-16:30
31. 内地投资者通过港沪通进行港股交易时,在其证券账户内使用的货币为( B )
A. 港币
B. 人民币
C. 美元
32. 港股上市公司公告可通过( A )查询
A. 披露易
B 公司易
C. 信息易
D. 公告易
33. 交易结算活动遵守 ( A )的规定及业务规则
A.交易结算发生地市场
B.交易结算上市地市场
C.交易结算异地市场
D.交易结算地两市场
34. 以下哪种情况满足“港股通”交易日( C )
A、内地交易日
B、香港交易日
C、两地交易日,且满足沪港通交收
D、两地交易日,不满足沪港通交收
判断题
1、境内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买卖港股,以港币报价和交收。( X )
解析:以港币报价,以人民币交收
2、投资者买卖沪港通股票只能采用限价委托,暂不支持市价委托。( Y )
3、港股通实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参照A股交易相关规定和执行。( Y )
4、港股通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转换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的证券,可以通过港股通买入、卖出。( X )
解析:港股通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转换等所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不可以行权。但是以上面以外的联交所上市的证券,是不可以通过港股通买入、卖出。只能通过香港证券渠道买入、卖出,不能走港股通渠道,例如你从阿里巴巴获得的股票期权,不能通过港股通卖出,只能通过香港证券公司渠道卖出。
5、上交所会员应当与参与港股通的客户签订委托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会员与客户签订委托协议前,应当向客户充分揭示港股通股票交易风险,并于客户签订风险揭示书。( Y )
6、某客户通过港股通买入股票,其买入应付款=(成交金额+印花税+交易征费+交易费+交易系统使用费+股份交收费+佣金)*日间换汇汇率( Y )
7、客户T日转户转入某证券部,如果客户持有港股通的股票,账户内资金为0,在无任何操作的情况下,T+1日清算后,账户可能会出现透支情况 ( Y )
8、假设股票T+2日为分红登记日,客户T日买入,T+1日卖出,仍然享受分红权。( Y )
9、不属于香港证券市场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成份股,且同时在上交所上市A股的H股其相应的A股退市的,是港股通标的调减的情形之一 ( Y )
10、港股通即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香港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即香港SPV),向联交所进行申报,在一定额度内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的股票 ( X )
解析:港股通是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即上交所SPV),向联交所进行申报,在一定额度内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的股票。 中国结算为香港结算的结算机构参与者,为港股通提供相应的结算服务。 目前,沪市、深市均可参与港股通。“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则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通过上交所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股票。
11. 沪港通拟于2014年10月正式展开交易。 是否正确? ( Y )
12. 沪港通股票包含:A+H股、上证180成分股、上证380成分股、恒生大型股指数成分股、恒生中型股指数成分股,且不含ST,*ST,沪市以外的A+H股,是否正确? ( Y )
13. 目前内地投资人可以通过港股通卖空港股 ( X )
14. 沪股通,除战略投资者外,境外投资人也可以持有单个A股市值超10%( X )
15. 港股通,交易是T+0 ( Y )
16. 港股通,交易的货币是港币 ( Y )
17. 港股通,结算的货币是港币 ( X )
解析:港股通,结算的货币是人民币,账户内余额也是人民币,只是报价交易是港元(有汇率转换)
18. 沪港通A+H股票的价差可能长期存在 ( Y )
19. 香港股市主板市值大约25万亿港元 ( Y )
20. 香港现货市场海外投资者占比高 ( Y )
参考推荐:
港股通概述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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