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
结算会员制度表明不是所有的期货交易所会员都可以自动取得结算资格,只有那些资金实力雄厚、风险管理能力强的机构才能成为交易所的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必须通过结算会员才能进行股指期货结算的制度。
结算会员制度是国际期货市场普遍采用的制度,它与保证金制度、财务安全保障制度等共同为期货交易所有效控制与化解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世界上最大的两家期货交易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和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都实行结算会员体制。 CBOT的会员分为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要通过结算会员来结算。CME则是所有会员都是结算会员,CME在内部设有结算部。我国香港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分为全权结算会员和一般结算会员。国内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实行全员结算会员制。
结算会员和结算会员制度是什么
结算会员制度是国际期货市场普遍采用的制度,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交易所会员都可以自动取得结算资格,只有那些资金实力雄厚、风险管理能力强的机构才能成为交易所的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必须通过结算会员才能进行股指期货的结算。
结算会员不仅要达到比较高的财务要求,还要根据其业务量向交易所结算部门缴纳一定数量的结算担保金,作为抵御结算会员(包括其他结算会员)出现结算违约时的风险屏障。引进结算会员制度,是因为股指期货本身波动较大,对参与结算业务的中介机构要求更高,而且通过结算担保金制度可以增加抵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维护市场的稳定,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根据中金所的设计,结算会员分为三类:
1. 交易结算会员,可以为自己的客户进行结算;
2. 全面结算会员,可以为自己的客户和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
3. 特别结算会员,本身不参与股指期货的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但可以为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
保证金制度(Margin System),也称押金制度,指清算所规定的达成期货交易的买方或卖方,应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制度。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确定是否追加资金,这种制度就是保证金制度,所交的资金就是保证金。
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
结算准备金是指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占用的保证金。结算准备金的最低余额由交易所决定。
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交易所按持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双方收取交易保证金。根据监管部门的批准,交易所可根据期货市场的具体情况调整交易保证金水平。
我国《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为50万元。会员必须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补足至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未补足的,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禁止开新仓;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则交易所将按有关规定对该会员强行平仓。
根据第三十五条规定:交易所按买入和卖出的持仓分别收取交易保证金。经交易所同意,会员可用权利凭证质押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的收取是分级进行的,因此保证金又可分为会员保证金和客户保证金。会员保证金是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收取标准由期货结算所规定,属于会员所有,用于会员的交易结算,严禁将保证金挪作他用。客户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的,收取比例由期货经纪公司规定,但要高于期货结算所对会员收取保证金的水平,属于客户所有,用于客户缴存保证金并进行交易结算,严禁挪作他用。
期货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区别
在国内主要就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金所)的会员分为结算会员和交易会员,交易会员没有结算功能,结算会员有结算功能,分为特别结算会员,能够为交易会员提供结算服务,但本身不具有经纪业务资格,主要是银行,但是目前还没有特别结算会员获批;全面结算会员可以为自己和交易会员提供结算,其本身也具有经纪资格;交易结算会员为自己提供结算,本身也具有经纪资格。为期货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的银行,因为有充足的资金做保障,所以可以申请担任金交所的结算会员,收取结算费用,承担结算风险,但它们自身不参与期货交易。 国内其他的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分经纪会员和自营会员,都是为自己进行结算。
交易会员和结算会员
中金所的会员分为交易会员和结算会员。
交易会员可以从事经纪或者自营业务,不具有与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与非期货公司都可以申请成为交易会员。
结算会员可以从事结算业务,具有与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
结算会员按照业务范围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
交易结算会员只能为其受托客户办理结算、交割业务。全面结算会员既可以为其受托客户也可以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特别结算会员只能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申请中金所结算会员还必须取得中国证监会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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