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3日,外管局最新公布的审批表显示,包括11家公募基金在内的18家金融机构合计获配33.6亿美元的新增QDII额度。其中,5家初次申请机构获得新发放额度。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0年9月23日)

 

业内人士表示,QDII额度扩容重启是是落实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表明我国通过继续扩大对外开放提高金融业国际竞争力的决心。

随着境外投资额度扩容,符合条件的境内金融机构加大投资境外金融市场的力度,境内主体境外资产配置需求将获得进一步满足,跨境资金流动也会朝着更加平稳的方向发展。

 

18家机构获33.6亿美元QDII额度

2020年9月22日,QDII额度迎来两年多时间以来首次扩容。

外汇管理局于2020年9月23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显示,截至2020年9月23日,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在内4大类157家金融机构合计累计获批1073.43亿美元QDII额度。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0年9月23日)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
截至日期:2020年9月23日              单位:亿美元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0.04.10 8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0.04.10 8
3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4.12.28 2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0.04.10 5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0.06.01 5
6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5.03.26 34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0.04.10 2
8 中信银行 2006.09.18 1
9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6.09.27 0.3
10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6.09.27 34
11 兴业银行(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0.04.10 1
12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5.01.30 20
13 民生银行 2006.11.08 1
14 中国光大银行(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0.04.10 1
15 北京银行 2006.12.11 0.5
16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分行 2007.01.11 0.3
17 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07.01.30 0.3
18 中国农业银行 2014.12.28 2
19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5.02.13 1.8
20 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7.08.17 0.3
2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2007.08.31 0.3
22 上海银行 2008.01.24 0.3
23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0.07.28 8.85
24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0.07.28 1
25 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0.09.01 1
26 华侨永亨银行 2011.01.06 1
27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4.10.30 3.15
28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2.10.25 3
29 瑞士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3.06.24 0.3
3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09.22 2
31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0.09.22 2
32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04.29 13.5
33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9 27.5
3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04.29 36.5
3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09.22 36
36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01.30 27
3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12.28 3
38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01.30 10.5
39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14.12.28 22
40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01.30 5
4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09.22 9
42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09.22 6
43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06.28 9.3
4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09.22 30.5
4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04.24 10.5
46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09.22 18
47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11.09 4
48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09.22 12
4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04.24 9
50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06.28 3.7
5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04.29 5.5
52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03.26 18
53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12.28 1
54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06.28 7.8
55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12.28 3
56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12.28 5.5
57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09.22 10.8
58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12.28 3.5
59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03.12 7
60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12.28 1
61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04.24 3
62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09.22 6.5
63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12.28 4.5
64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04.24 3.8
65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01.30 3
6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09.22 6.5
67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02.13 7
6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01.30 10
69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01.30 9
70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18.05.30 17
7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09.22 12.8
72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08.31 6.5
7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15.01.30 4
74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12.28 3
75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01.24 4
76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01.30 8
77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30 2
78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04.24 2
79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04.24 1.3
8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04.24 1.7
81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04.24 2.2
82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09.22 3.4
83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04.24 2.3
84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04.24 2.6
8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05.30 2.6
86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05.30 2
87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05.30 1.4
88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09.22 3.9
8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06.28 1
90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09.22 2
91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09.22 2
92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09.22 2
93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09.22 0.5
94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1.30 71.9
95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2006.12.14 1
96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 2014.12.28 8
9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02.13 35.5
98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017.08.30 18.85
99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14.12.28 4.15
10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1.30 3.15
101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7.08.16 44.09
102 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 2007.10.18 5
103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 2015.12.04 0.37
104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16.8
105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05.30 1.15
106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06.28 5.34
107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12.28 7.1
108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15.03.26 3.2
109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7.11.15 0.2
110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7.11.15 0.3
111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07.04.23 0.3
112 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20.09.21 1.68
113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7.12.18 0.05
114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7.12.28 0.08
115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01.23 0.25
116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2009.12.30 0.79
117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2010.04.14 0.25
118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0.05.31 1.92
119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2011.09.30 10
12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01.30 22
121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2.12.26 0.3
122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03.26 8
123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4.12.28 17
124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3.12.09 10
125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14.01.22 0.11
126 太平再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14.02.25 0.5
127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01.30 7
128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4.02.25 2
129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01.30 11
130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4.10.30 1.3
131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30 2
132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01.30 0.2
133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01.30 5
134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01.30 3
135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2
136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18.04.24 1.2
137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2
138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1.4
139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05.30 2.1
140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11.27 16
141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12.28 9.5
142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3
143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1.09.30 1
144 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1.12.20 1
145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12.28 19
146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12.28 9.5
147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5.01.30 1.5
148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2014.09.22 5
149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11.27 4
150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11.27 3
151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0.09.22 2.8
152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02.13 3
153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03.26 2
154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1.8
155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8.05.30 0.5
156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8.05.30 0.7
157 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2018.05.30 0.6
序号 机构名称 最新批准日期 累计批准额度
  银行类合计   150.4
  证券类合计   499.6
  保险类合计   339.53
  信托类合计   83.9
  总计   1073.4

据了解,上次QDII额度扩容的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这意味着,此次外管局发放额度是时隔一年五个月时间QDII额度的再次扩容。相较上次,18家机构获得QDII新增额度33.6亿美元。

具体来看,基金管理公司是此次新增QDII额度中获得的金额最大。

包括嘉实基金、银华基金、易方达基金、博时基金、广发基金、富国基金、景顺长城基金、中加基金、前海开源基金、兴业基金、万家基金等在内的11家基金管理公司于9月22日获得新发放的QDII额度。

其中,银华基金获得新增额度最多,为3亿美元,目前累计获批额度9亿美元。前海开源基金和中加基金分别新增1.9亿美元和1.4亿美元的QDII额度,累计获批额度分别达3.4亿美元和3.9亿美元。除这三家基金公司外,其余八家公司获得的额度均为2亿美元。

除基金管理公司外,证券类机构中,招商资管、国泰君安资管、中信证券、东证资管、德邦证券等5家机构此次均获得QDII额度。此外,银行类机构中银理财和信托类机构兴业国际信托分别获得2亿美元、0.8亿美元的额度。而保险类机构是此次唯一没有新增QDII额度的金融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包括东证资管、兴业基金、万家基金、德邦证券、中邮理财在内的5家机构为初次申请额度并获批的金融机构,充分兼顾了新增机构的额度需求

业内人士强调,本次启动新一轮QDII额度发放,对国内资本市场、跨境资金流动和人民币汇率的影响总体可控。

 

金融市场加快对外开放

针对此次QDII额度扩容,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彰显了我国金融市场持续对外开放的决心,是对“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落实。

回溯QDII制度在我国的历程,我国于2006年实施QDII制度,由证监会、银保监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准入审批,由外汇局负责对QDII机构的投资额度、资金账户、资金收付及汇兑等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

QDII制度自2006年建立以来平稳运行,为境内机构和个人配置海外资产提供了渠道。

“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叠加疫情持续发酵背景下,国内经济增长引擎悄然生变,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逆全球化背景下国家更重视改革和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华南一位公募人士表示,在此背景下,作为稳步推进我国资本账户开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QDII投资力度加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凸显。

据新华社报道,招商证券宏观首席分析师谢亚轩表示,“我国扩大金融开放是双向开放,而不仅仅是引进来。如同境外机构配置人民币资产一样,从投资多元化和分散投资风险的角度看,境内金融机构也有境外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启动新一轮QDII额度发放与此前开放政策一脉相承,是金融双向开放的重要体现。”

 

跨境资本流动更平稳高效

本次启动新一轮QDII额度发放也有利于跨境资本双向流动。

国家外管局日前公布的8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显示,跨境资金流动继续呈现积极变化。

2020年8月银行结售汇逆差265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结售汇逆差38亿美元。

1-8月,银行累计结售汇顺差722亿美元。

8月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127亿美元,处于近期较高水平。

8月人民币汇率和跨境资金流入量价走势保持一致,持续向好。

此外,外资流入境内债市规模维持高位,高于历史平均水平。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表示,当前,外部环境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但我国制度优势显著,经济长期向好,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大,将为我国外汇市场保持稳定提供根本性支撑。我国将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我国经常账户总体维持在合理区间

“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稳步推进,有助于跨境资本均衡流动。外汇市场发展更加成熟,交易行为理性有序,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将继续发挥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作用。”王春英表示。

据业内人士,资本账户双向开放不仅指让外资进来,我国资金也可以出去,即对外直接投资等。此时通过扩容QDII额度推动流出端对外开放,能够进一步推动主体境外资产配置需求,促进跨境资金流动基本平衡。

 

多只QDII基金因额度告急限购

统计显示,截至2020年9月23日,半数QDII基金产品的申赎状态为暂停或暂停大额申购。

今年以来,以美股为代表的海外市场大涨大跌频繁异动,整体以来仍有较大跌幅,不少资金也趁机买入,通过公募外汇额度投资海外信用债和优先股。

然而由于基金公司获批的外汇额度有限,当大量资金涌入QDII基金后,陆续有多只产品便宣布限购或直接“闭门谢客”。

有业内人士预计,随着基金公司获批新一轮QDII额度,部分限购基金或将打开申购或调整限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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