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说过一句名言:“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和税收是逃不掉的

可见税收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个税更是跟每个工薪阶层有着脱不开的关系。

 

2016年11月,有媒体报道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全球排第二,财政部调整了部分处室机构设置,单独设立了个人所得税处,此举被解读为个税改革即将开始。

那么当前我国的个税情况是什么样呢?负担重不重?出现的问题表现在哪里呢?今天我们就来简要分析一下。

 

个税负担重

最近有一个特别火的新闻:说的是如果一个人混的还不错,月薪8万以上年薪得到100万,其一年需要上缴的个人所得税将是40多万,边际税率竟然高达45%,让人瞠目结舌。

可是这些人还是咱们所说的成功人士,其实对咱们平头老百姓来说,个人所得税也不少。下面咱们就举例说明,看看月薪一万五的普通上班族需要每个月要上缴多少个税。

分段税率表

 

假设小明现在每个月工资是15000元,那么他需要缴纳多少个税呢?

税法规定:以每个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在此基础上,雇员对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款也可减除。

那么小明需要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 - 五险一金 - 3500,应纳税所得额需要缴税。

如果按照现在一般员工需要缴纳的五险一金标准计算的话,个人需要缴纳个人工资的19%左右。具体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2、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3、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5、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6、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以上计算,个人需缴纳 8 + 2 + 1 + 8 = 19%,企业需缴纳 21 + 9 + 2 + 1.3 + 8 = 41.3%

小明月工资15000元,按照上面的规定计算,他自己每个月缴纳的“五险一金”为15000×19%+10=2860元,剩余部分:15000-2860元=12140元,减去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元后为8640元

应交纳个人所得税:8640×20%-555=1173元。如果不考虑扣除“五险一金”,则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15000-3500=11500元×25%-1005=1870元。

如果按照上面考虑扣除保险的算法来看,小明每年需要上缴的个税数额是1173*12=14076元,也就是说小明几乎一个月的工资要在一年中缴了个税,这可是一个普通工薪阶层几乎半年的伙食费啊。

 

富人税

然后我们再从总量上看这个问题,按照先前人民网的一篇报道,中国的富人约占总人口的20%,但是他们上缴的个人所得税还不到个人所得税收入的10%;

由于普通工薪阶层占据了80%的人口总量,65%的个税来自占个税缴纳群体80%的中低收入者,而高收入者缴纳的个税占比偏低。

使得中国的富人成为世界上税负最轻的。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美国,将近50%的工薪阶层只承担了联邦所得税的5%,10%的最高收入者承担了个人所得税的60%多,1%的最高收入者承担了30%多,从而形成了比较完美的“倒金字塔”的税收负担结构。

如果放在全球加上其他税负来看的话,我们国内的税负排名第二,而排名第一的法国尽管是痛苦指数第一,但是他们的国民福利超好。

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

 

个税制度问题所在

为什么在中国45%的税率,对高收入阶层来说负担依然是这么重;而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税率更高,最高者达到55%以上,高收入者却反应没有那么强烈。问题的关键在于抵扣方面出了问题。

这些发达国家在抵扣方面,有着很多能够让缴税者接受的东西,如住房、教育等方面的支出,都可以在税前扣除。而看我们的情况,扣除的内容很少,尤其是住房、教育等对生活质量影响较大的方面,完全没有能够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得到体现。也就是尽管我们缴了相应的高税收,但是却没有得到相应的福利。

由于近几年个税起征点不变,而衣食住行的物价指数却在上涨。两者的“叠加效应”,让不少工薪族即使是某些高薪族都感觉到,交税后能存下的钱越来越少。这直接拉低了人们对生活质量的感受程度。你是不是也有同样的感受呢?

还有一点在当前也非常重要,普通工薪阶层需要辛辛苦苦劳动还需要付出不菲的个税;而通过资本市场获得的收入,则可以少缴税,甚至是免税。这显然也是不公平的。尤其是当前那些玩资本的行家里手,操控资本进账动辄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而且更别说那些占据权力的寻租者那些有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了,这方面也是政策制定者需要考虑的。

个税本来是调节收入分配的,其正常的设计应该是“穷人不交税,中等收入者少交税,而高收入者多交税”。而当前由于因为占据资源的优劣,大量的工薪阶层成了交税的主体,大量富人却少缴税或者通过各种途径逃税避税。当前的个税制度没有很好的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和支出的抵扣制度,缺陷非常明显,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分享计征,难以全面、完整地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从某种程度上也造成了一种不公平现象。

如果每每提到个税改革,我们相关部门总是第一想到的提高征税起征点,不愿意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问题解决好,无疑是与百姓的诉求还是有距离的。

综上,笔者建议,在新一轮的个税改革中,必须在关注起征点、税率等的同时,也要把住房、教育等方面的支出也纳入到个人所得税抵扣范围,以此来推动个税的公平性、公正性,是非常重要的。个税改革不会一帆风顺的,必然触动一些人的利益,只要啃下这块硬骨头,我们才能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原文转载生活不能承受之重 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全球排第二 (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