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 css、id、name、js 代码命名规范
CSS 类或 ID 命名时单词间连接通常有这几种写法:
1)驼峰式: solutionTitle
、solutionDetail
2)用横杠连接: solution-title
、solution-detail (CSS和ID都推荐)
3)下划线连接: solution_title
、solution_detail
应该采用哪种写法呢?选择的时候是出于个人习惯还是有别的考虑?
首先定个性,这纯粹是“代码风格”的爱好习惯问题,不是技术问题
什么是“代码风格”问题?有一些特征:
技术规范不会硬性规定,虽然规范有时可能会提供指导性的建议,或者有时会有行业大牛出来鼓吹最佳实践。
个性化十分明显,也就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永无定论。
以前用下划线"_"(舍弃)
主要原因是在编辑器中双击可以选中;另外自己觉得下划线好看(纯个人喜好)。除此以外可能还有一点“小白式谨慎”(避免与 CSS 属性名/值弄混、避免与减号弄混),或者我的启蒙教材就是使用下划线的。
现在主要使用连字符"-"(推荐)
后来逐渐接手或参与了一些别人的项目,接触过各种代码风格。在老外的一些项目中接触到大量的使用连字符的命名,看多了感觉也不难看。在编辑器中也可以通过“双击并拖动”来选中,所以就逐渐过渡到了连字符。
在特殊场合用驼峰式
驼峰式写法输入不方便、引入了大小写的复杂度、可读性无优势,一连串的字母看的头疼,因此很少在日常开发中使用。而正因为如此,我目前主要在一些框架级的类名中使用,以便于日常开发的命名习惯区分开,避免无意中污染框架级样式的可能性。
关于标准
有网友提到:
HTML 和 CSS 语法中,无论是属性名和值,用到连接符的地方都是 -
,没有 _
,Follow 标准有益无害。
我们很容易理清一件事——给元素的 class 和 id 命名,本质上是给 HTML 标签的 class 与 id 属性写入值。HTML 的 标签属性值 的合法性与 HTML 标签属性名、CSS 属性的名/值的命名习惯有关系吗?
说到“标准”,用横线(-)和下划线(_)来连接多个单词作为 class 或 id 的值,都是合法的,现行规范 HTML 4.01 和 CSS 2.1 的部分章节。CSS 2.1 是这样说的:
In CSS, identifiers (including element names, classes, and IDs in selectors) can contain only the characters [a-zA-Z0-9] and ISO 10646 characters U+00A0 and higher, plus the hyphen (-) and the underscore (_); ...
提示:CSS 1 和 2 的规范在这一点上有错误,没有把下划线加进去;直到 CSS 2.1 中,这个问题才被修正。
其它观点
关于可读性
贺师俊老师提出了一个容易被忽略但实际上很重要的因素:
-
比 _
有一点好的地方是 _
有时候会很像空格,难以分辨。而 class 里面有没有空格是挺重要的。比较以下三种用法:
-
<div class="a_very_very_very_long long_class short_class">
-
<div class="a-very-very-very-long long-class short-class">
-
<div class="aVeryVeryVeryLong longClass shortClass">
关于编辑器
很多同学提到了不同的单词连接方式对选择操作的影响,比如双击可以直接选中用 _
连接的多个单词,但用 -
连接的多个单词则无法全部选中,选区会在 -
处终止,即只能选中一个单词。
Sublime Text
对此,做了科普:
CSS 命名用连字符 -
不能双击选中的问题一直是一个伪命题,这是编辑器的问题,因为这个而选用下划线 _
实在有些牵强。在 Sublime Text 2 的全局配置文件 Preferences.sublime-settings
中找到 word_separators
字段,删掉其中的 -
即可双击选中一连串的多个单词。
Vim
如果使用 vim,可以设置 set iskeyword+=-,这样就可以匹配选中以 - 连接的关键词,search 和 mark 的时候会比较方便。
UltraEdit
在 Windows 下一般用 UltraEdit 干活,它有一种操作叫作 Ctrl + 双击
。而且我们可以设置此操作的分界符,很灵活。
鼠标选择
如果你的编辑器不支持上述配置或操作,要想一次性选中以 -
连接的多个单词,其实也是有解决方案的:双击的最后一击先不要松开,再左右拖动就可以以单词为单位扩张选区。(这种选择方式几乎适用于所有编辑器,而且 Windows 和 Mac 通吃。)
实际上我并不建议像前面几种方法那样在编辑器中取消 -
的分界符身份,而是推荐“双击 + 拖动”的方法来选择任意数量的单词。因为,某些时候你只想选中 one-two-three
中的 one-two
或 two-three
或单个单词,那么这种方法显然更自由更精确——想选少选少,想选多选多。
--- Bonus Track ---
如果你在使用 WebStorm(或它的兄弟 IDE),就不要用鼠标点来点去了,不优雅。
你可以把光标移到某个单词上,用 Ctrl + W
(在 Mac 下是 Cmd + W
)快捷键就可以选中当前单词;更神奇的是,这个快捷可以连续使用,可以不断把选区扩张到更大的语法单元:单词 → 一串单词 → 整个字符串(或语句) → 对象(或函数作用域) → …… → 整个文件。(唯一不便的是,这个快捷键在其它程序中是关闭当前窗口的操作,容易混淆,建议在 IDE 中给这个操作分配其它的快捷键。)
HTML 规范
基本原则:符合web标准(UTF-8,HTML5),语义化html(HTML5新增要求,减少div和span等无特定语义的标签使用),结构表现行为分离(HTML-CSS-JS代码分离,不同行为代码高内聚低耦合),兼容性优良(早期版本浏览器兼容,移动端,PC端设备兼容)。页面性能方面(减少请求次数,例如使用精灵图和sass语法),代码要求简洁明了有序,尽可能的减小服务器负载,保证最快的解析速度(减小repaint和reflow)
HTML5 的文档声明类型 : <!DOCTYPE html>
1)DOCTYPE标签是一种标准通用标记语言的文档类型声明,它的目的是要告诉标准通用标记语言解析器,它应该使用什么样的文档类型定义(DTD)来解析文档。
2)使用文档声明类型的作用是为了防止开启浏览器的怪异模式,没有DOCTYPE文档类型声明会开启浏览器的怪异模式,浏览器会按照自己的解析方式渲染页面,在不同的浏览器下面会有不同的样式。
脚本文件加载
js和css的位置,js放在下面,css放在上面
如果你的项目只需要兼容ie10+或者只是在移动端访问,那么可以使用HTML5的新属性async,将脚本文件放在<head>内
1)兼容老旧浏览器(IE9-)时:
脚本引用写在 </body> 结束标签之前,并带上 async 属性。这虽然在老旧的浏览器中不会异步加载脚本,但它只阻塞了 </body> 结束标签之前的 DOM 解析,这就大大降低了其阻塞影响。
2)在现代浏览器中:
脚本将在 DOM 解析器发现 </body> 尾部的 script 标签才进行加载,此时加载属于异步加载(async),不会阻塞 CSS DOM,但js其执行仍发生在 CSS DOM 之后。
综上所述, 所有浏览器中推荐:
<html> <head> <link rel="stylesheet" href="main.css"> </head> <body> <!-- body goes here --> <script src="main.js" async></script> </body> </html>
只兼容现代浏览器推荐:
<html> <head> <link rel="stylesheet" href="main.css"> <script src="main.js" async></script> </head> <body> <!-- body goes here --> </body> </html>
HTML的结构、表现、行为三者分离
尽量在文档和模板中只包含结构性的 HTML;而将所有表现代码,移入样式表中;将所有动作行为,移入脚本之中。
在此之外,为使得它们之间的联系尽可能的小,在文档和模板中也尽量少地引入样式和脚本文件。
建议:
- 不使用超过一到两张样式表
- 不使用超过一到两个脚本(学会用合并脚本)
- 不使用行内样式(<style>.no-good {}</style>)
- 不在元素上使用 style 属性(<hr style="border-top: 5px solid black">)
- 不使用行内脚本(<script>alert('no good')</script>)
- 不使用表象元素(i.e. <b>, <u>, <center>, <font>, <b>)
- 不使用表象 class 名(i.e. red, left, center)
HTML只关注内容
- HTML只显示展示内容信息
- 不要引入一些特定的 HTML 结构来解决一些视觉设计问题
- 不要将img元素当做专门用来做视觉设计的元素
- 样式上的问题应该使用css解决
语义化是指根据元素其被创造出来时的初始意义来使用它,即用正确的标签干正确的事,如综合使用 nav、main、 h3、ul、li、p等,而不是只用div
和span
alt 标签不为空
<img>
标签的 alt 属性指定了替代文本,用于在图像无法显示或者用户禁用图像显示时,代替图像显示在浏览器中的内容。
等同== 和严格等===的区别
==, 两边值的类型不同,则先进行类型转换,再比较值。
===,不做类型转换,同时比较类型和值,若类型不同则不等,若值不同也不等。
== 值等同操作符
- 如果两个值具有相同类型,会进行===比较,返回===的比较值
- 如果两个值的类型不同,先转换成同类型,再比较值,也有可能返回true
- 如果一个值是null,另一个值是undefined,返回true
- 如果一个值是string,另个是number,会把string转换成number再进行值比较
- 如果一个值是true,会把它转成1再比较,false会转成0
js 示例:
console.log( false == null ) // false console.log( false == undefined ) // false console.log( false == 0 ) // true console.log( false == '' ) // true console.log( false == NaN ) // false console.log( null == undefined ) // true console.log( null == 0 ) // false console.log( null == '' ) // false console.log( null == NaN ) // false console.log( undefined == 0) // false console.log( undefined == '') // false console.log( undefined == NaN) // false console.log( 0 == '' ) // true console.log( 0 == NaN ) // false
说明:
false 除了和自身比较为 true 外,和 0,”” 比较也为 true
null 只和 undefined 比较时为 true, 反过来 undefined 也仅和 null 比较为 true,没有第二个
0 除了和 false 比较为 true,还有空字符串 ”” 和空数组 []
空字符串 ” 除了和 false 比较为 true,还有一个数字 0
=== 值和类型等同操作符
要是两个值类型不同,肯定不等,返回false
要是两个值都是number类型,并且数值相同,返回true
要是两个值都是stirng,并且两个值的String内容相同,返回true
要是两个值都是true或者都是false,返回true
要是两个值都是指向相同的Object,Arraya或者function,返回true
要是两个值都是null或者都是undefined,返回true
js 真假判断,判定为假的变量:
false
null
undefined
0
” (空字符串)
NaN
不使用eval()函数
eval的字面意思来说,恶魔,使用eval()函数会带来安全隐患。
eval()函数的作用是返回任意字符串,当作js代码来处理。
参考推荐:
版权所有: 本文系米扑博客原创、转载、摘录,或修订后发表,最后更新于 2019-04-12 05: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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