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01-28)小米科技与未来电视有限公司(

ICNTV

)签约,称在未来三年将进行战略合作。其中“未来电视”是中国网络电视台旗下从事互联网电视业务运营的子公司,即广电总局《

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

》中,CNTV一方是“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这一内容服务的签约主体。此前乐视、TCL、海信等发售的机顶盒、互联网一体机中均是与该机构合作。





此次合作的达成,从侧面证实了小米盒子即将被广电“扶正”(左二小米科技懂事长雷军,左四小米盒子总裁王川)


在去年11月,正式发布不久后的小米盒子,便在通过官方微博称:“

小米盒子因系统维护,从11月23日起暂停所有视频内容服务。恢复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当时市场猜测该服务的停止是由于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导致。




有趣的是,在今天小米公司的新闻稿件上,写明“这是小米


首次


与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方正式合作,待行业主管部门(即广电总局)正式批复后,小米盒子将在试点地区

上海、杭州、长沙

上市销售。”


其中“首次”一词,也证明了此前的小米盒子尽管内置了华数的内容,但并未达成正式的合作,更未报批广电总局。


可见第一批小米盒子工程机纯属是公司的“测试广电底线”之作,因为聪明的小米知道如试探成功,则可打通一条通往客厅影音的林荫大道,即便失败,后面也有乐视的合作机制做为背书。







三个疑问




虽然目前小米盒子的境况是:广电总局批了便可上路,但这条路前小米仍有三道坎。



1,需搞定七家?


此次发布中,小米盒子明确其首批试点地区为上海、杭州、长沙上市销售,即小米的两个合作方

CNTV、华数

,外加

湖南广电

的地盘。,


但矛盾接踵而来,首先此前“

广电总局181号文

”中关于机顶盒的规定十分明确,每一款机顶盒只能提供唯一一家牌照获得者的内容。其次,根据广电总局现行规定,互联网电视平台实行“内容服务+集成业务”双牌照管制。集成牌照机构选定拟合作的终端产品(包括一体机与机顶盒),需先行提交客户端号码申请,由广电总局按照统一分配、批量授权、一机一号等编号规则发放号段,牌照机构方可在号段范围内生产和销售终端。


更为蹊跷的是南方都市报的一则消息:



消息人士透露,除了恢复服务外,此次小米还将推出约15000台小米盒子,其中10000台与百视通合作,5000台与华数合作。


但如果二者合而分析,则矛盾迎刃而解,未来的小米可能是与CNTV、华数、湖南广电分别合作报批广电总局,并获取相应的“号段”。


试点之后,如何扑向全国内?另一个更大的问题扑面而来,难道只有把七家全搞定,小米才能在各地通用么?那小米粉丝的优势又何在,让他们干等么?





2,内容


与目前市场上流行的机顶盒相比,小米盒子此前最大的优势便在于内在的集成了PPTV、风行网、搜狐视频、腾讯视频多平台的视频。但遗憾的是,对于互联网内容的接入此次发布会中只字未提。


如果参考乐视的方法,这些互联网视频更多的是以应用安装的形式展现,如此一来,研发、更新的成本就更多的压在了互联网公司一方,而小米此前的一站式服务也将消失,而其优势也将不在,毕竟安装一个应用对于电视用户仍有较高的“学习成本”——更何况乐视自身使拥有视频源的,这正是小米所欠缺的一点。





3,是运营商还是广电


小米此前在公开场合一直把小米盒子称作小米手机的“配件”,甚至有买合约机送盒子的传闻,而这也正是小米盒子渠道推广的较为理想的方式。


但如今广电的介入无疑将使该模式告吹,也许有人会说广电的免费送机顶盒的模式更适用于小米,但如果仅仅是作为一个机顶盒出现的话,在“水深”的广电,为何他们又去挑选小米作为采购机型呢?






注:

1) 7家集成平台商: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百视通、华数、湖南广电、南方传媒、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2) “广电总局181号文”, “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详见

通知

3)

OTT

(Over The Top),来源于篮球等体育运动,是“过顶传球”之意,指的是球类运动员(player)在他们头之上来回传送而达到目的地。在IT行业即互联网公司越过运营商发展基于开放互联网的各种视频及数据服务业务,强调服务与物理网络的无关性。








转载声明:


本文转自

借道CNTV:小米盒子将扶正?

(虎嗅)




参考推荐:



广电总局扶正互联网机顶盒 7家牌照商成香饽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