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国家工商局:http://www.saic.gov.cn
国家商标局:http://sbj.saic.gov.cn (首页)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http://www.ccopyright.com.cn (首页,版权登记大厅)
国家版权局:http://www.ncac.gov.cn (不受理版权登记)
北京市工商局:http://www.baic.gov.cn
版权作品登记: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right/channels/571.html
商标45大类(尼斯分类)
商标官网:http://wsjs.saic.gov.cn/txnS06.do
图形要素:http://sbj.saic.gov.cn/sbsq/txys (LOGO图形商标,会用到)
权大师:https://so.quandashi.com/index/nisi (推荐)
商标圈:http://www.shangbiao.com/search/ic
商标网上申请
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 (商标官网)
商标网上申请指南:http://wssq.saic.gov.cn:9080/tmsve/ (网上申请)
注册申请注意事项:http://wssq.saic.gov.cn:9080/tmsve/yhzc_getAdvice.xhtml
工商总局反馈留言:http://gzhd.saic.gov.cn:8280/robot/publicComments.html
商标申请注册流程和时间
一、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前,务必点击《商标网上申请指南》的一系列文章,仔细阅读商标网上申请暂行规定、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用户注册申请流程、商标网上申请缴费指等,并按相关要求办理。
二、登录本系统并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视为完全知晓上述规定和要求,并同意接受其约束。
三、商标网上申请的接收时间为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国庆、春节七天长假及系统维护日外)的 8:00 - 20:00。但因故临时调整的,将在中国商标网予以公告,并以公告中标明的时间为准。
自2月1日起,将商标网上申请的接收时间由“08:00至16:30”延长为“08:00至20:00”,系统开放日为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国庆、春节七天长假及系统维护日外)。
自2018年2月1日起,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商标数字证书新申请业务,无需递交或邮寄相关纸质材料。2018年2月1日前新申请商标数字证书材料仍需递交或邮寄至商标局计算机处。商标数字证书后续业务(包括:续期、解锁、维护、注销、变更名称)仍需递交或邮寄相关申请材料。
自2018年1月1日起,国内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含港澳台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异议、变更、转让、续展等商标事宜,应当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文件。未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文件的商标申请,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七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我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由于民生银行系统升级,网上申请系统自2017年5月18日起暂时关闭民生银行企业网银通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
点击“立即注册”前,请仔细阅读填写须知,请正确选择用户类型进行申报。
(1)大陆企事业单位申请的,应上传加盖公章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黑白彩色扫描件亦可);
(2)港澳台和外国企业单位申请的,应上传加盖公章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以及在中国有营业所的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文件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3)大陆自然人申请的,应上传申请人签字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和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4)港澳台自然人申请的,应上传申请人签字的身份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和有效期在一年以上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彩色扫描件。
(5)外国自然人申请的,应上传申请人签字的身份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和有效期在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彩色扫描件。文件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6)注意:外国公司在中国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子公司应按国内企业申请注册。外国公司在中国的代表处、办事处不是经营场所,不可以申请注册。
首次登录新系统需要修改PIN码(8位数字,默认PIN码为12345678),点击“PIN码修改”输入默认PIN码和新PIN码即可修改(PIN码是8位数字)。请谨记PIN码!若软证书PIN码遗忘,可在线重置PIN码;若硬证书PIN码遗忘,需按要求寄申请材料及硬证书至商标局计算机处办理解锁。
支付相关问题:
(1)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后,可以选择“立即支付”完成此件申请的规费缴纳;也可以选择“继续申请”,进行下一件申请。若已经完成所有申请的填写,可点击“我的账户-待支付业务管理”可进行单件支付或批量支付。
(2)申请当日需要修改申请信息的,未点击“支付”前可在“我的账户-我的申请管理”中进行信息的更新,修改申请的内容;若已完成支付,除不能修改商标类型及商品或服务项目外,其他信息可以修改。
(3)申请当日需要删除申请件的,未点击“支付”前可在“我的账户-我的申请管理”中进行删除;若已完成支付,可点击删除,所涉及的规费将原路退至付款人账户,详情参见“商标网上申请缴费指南”。
(4)当日申请须在当日完成支付。未发起支付的申请件不保存;发起支付但未支付成功的,下一个工作日此申请将作废。
请阅读《商标网上申请指南》,如有问题请致电咨询,相关咨询电话如下:
新启用的总机号,比较难打进,最新咨询电话请见官网:重要声明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 8:30-11:30,13:30-16:30
咨询电话:010-63218500 (收文科查询中国邮政编号 010-63218500 转 5 转 3 )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10-63219581
在线支付咨询电话: 95516
代理机构备案邮箱:sbjzgc@saic.gov.cn
以下电话已舍弃,改用了上面的总机号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 8:30-11:30,13:30-16:30
业务咨询电话:6321 8422/6321 8423/6321 6488
技术咨询电话:6321 9461 / 6321 9463
财务咨询电话:6321 9377 / 6321 9378
在线支付咨询电话: 95516
代理机构备案电话: 6321 9388/6321 9359
代理机构备案邮箱:sbjzgc@saic.gov.cn
1. 非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商标申请人 (纸质营业执照)
要成为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的,应当申请“商标数字证书-软证书”
即:应当先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颁发的“商标数字证书-软证书”(以下简称“软证书”)
2. 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商标申请人 (电子营业执照)
要成为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的,应当在线提交用户注册申请,用户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本系统
3. 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
要成为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的,应当申请“商标数字证书-硬证书”,
即:应当先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颁发的“商标数字证书-硬证书” (以下简称“硬证书”)
申请“商标数字证书”的,视为同意遵守《工商总局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及其他有关规定,视为承认该“商标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数字证书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数字证书载体。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一、 非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商标申请人申请软证书流程(纸质营业执照)
为了保证商标网上申请数据安全,保障商标申请人利益,规定软证书只能在同一台计算机上申请和使用。
请确认是否要使用该台计算机提交商标业务申请,如否,请更换至要使用的计算机上操作;如是,则进行以下操作:
(一)安装软证书驱动
进入 “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首页,右下侧点击“证书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软证书驱动”。
说明:若更新修改了营业执照,如注册地址、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等后,会重新生成一个软证书,发到注册邮箱,下载安装更新
PIN为8位数,默认为12345678,第一次使用必须修改后才可以在这里登录,且只输入8位PIN码,即可登录了。
(二)在线填写商标数字证书申请表
1. 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首页,点击“立即注册” ,仔细阅读“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自行办理网申的商标申请人适用)”。
2. 点击“申请”,按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检查无误后提交申请。
3. 申请提交后,系统将自动随机产生激活码,证书申请人务必牢记并切勿外泄该激活码 。首次登录本系统提交商标业务申请时,必须使用该激活码激活商标数字证书。
(三)邮箱下载商标数字证书
商标申请人提出用户注册申请后,自行登录注册时填写的邮箱,查看是否收到商标局发送的用户注册成功/不予注册通知。
收到用户注册成功通知的,即可根据通知中告知的唯一地址下载商标数字证书。
注:地址一经下载将失效,请保证在提交用户注册申请时使用的计算机上操作。
登录时,只需要输入8位数字PIN码即可,不需要输入用户名(企业全称)、手机号、邮箱等信息
登录网址:http://wssq.saic.gov.cn:9080/tmsve/
二、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商标申请人用户注册申请流程 (电子营业执照)
1. 在计算机上插入电子营业执照。(请先安装电子营业执照驱动)
2. 进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首页,点击“立即注册” ,仔细阅读“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自行办理网申的商标申请人适用)”
3.点击“申请”,按页面提示如实选择用户类型及国籍,“是否具有电子营业执照”选项,勾选“是”,在弹出框中输入电子营业执照PIN码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按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检查无误后提交申请表。
4. 申请提交后,系统将自动随机产生激活码,证书申请人务必牢记并切勿外泄该激活码 。首次登录本系统提交商标业务申请时,必须使用该激活码激活商标数字证书。
5. 商标申请人提出用户注册申请后,自行登录注册时填写的邮箱,收到用户注册成功通知的,即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本系统。
三、商标代理机构申请硬证书流程 (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所)
“商标数字证书”的两种申请途径
(一)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点击“代理机构备案申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后,认真填写备案信息,同时在“是否申请制发商标数字证书”一栏中,选择“是”。备案提交后,系统将自动随机产生激活码,务必牢记并切勿外泄该激活码。备案成功后1-2个月内发放商标数字证书。首次登录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时,需使用该激活码激活数字证书。
(二)邮寄或大厅办理代理机构备案,且需要开展网上申请业务的,可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点击“没有账户,立即注册”,按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检查无误后提交申请。提交完成后,系统将自动随机产生激活码,务必牢记并切勿外泄该激活码。首次登录本系统提交商标网上申请时,需使用该激活码激活数字证书。
“商标数字证书”的领取方式 (商标注册证书)
“商标数字证书”制作完成后,将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刊登“新申请代理机构领取usb-key通告”,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8号窗口领取。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软证书登录时出现下图提示,如何处理
软证书登录时出现下图提示,如何处理
答:首先确定已经收到邮件并下载成功,如果未下载,先下载后登录;
如果已经下载,出现上图问题,说明软证书的申请人信息丢失,需要到系统首页进行软证书补发。
商标网上申请指南:http://wssq.saic.gov.cn:9080/tmsve/
用户注册申请注意事项:http://wssq.saic.gov.cn:9080/tmsve/yhzc_getAdvice.xhtml
网上申请,成功付款后的界面如下:
网上申请多个商标后,可以有商标说明(成功概率大),查看结果打印PDF如下:
依据商标法第四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共有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个类别、服务11个类别。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为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在服务上的商标为服务商标。
事项名称 | 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办理机构 |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
办理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55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86-10-63218422, 86-10-63218423, 86-10-63256488 |
受理方式 |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自行办理。 1. 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55 2. 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人民大学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205办公室。 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商标受理窗口地址,请参阅中国商标网相关栏目 3. 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提交方法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 |
办理时限 |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七十二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均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 |
办理结果 | 准予注册或驳回 |
告知方式 | 通过挂号信通知 |
监督电话 | 86-10-63219680, 86-10-63218421 |
商标申请办事指南(工商总局)
申请条件
自然人、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申请材料
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 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
2. 《商标注册申请书》可以以纸质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以纸质方式提出的,应当打字或者印刷。以数据电文方式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相关规定。
3.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书的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4. 台湾地区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并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时,应当适用台湾地区申请人专用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收费标准
一、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七十二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均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依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404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2136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
受理商标注册费: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
收费标准:
一个类别受理商标注册费300元人民币(限定本类10个商品/服务项目,本类中每超过1个另加收30元人民币)。一次申请标书可以同时申请多个类别,例如申请了三个类别(9类、35类、42类),按照注册一个类别300元,三个类别即900元,这就是一标多类。好处对申请人节约了重复填写资料,对审核人减少了工作量。
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1500元人民币。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1500元人民币。
商标45大类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共有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个类别、服务11个类别。
注册服务类商标的科技公司,需要知道自己的服务群体是哪一行业。
根据商标注册一共45类,其中商品类34个,服务类11个,服务类商标如下:
09 类是电子电器,电子计算机设备、通讯导航设备等
31 类是生鲜农产类
35 类是广告类(核心类,必须注册)
36 类是保险金融类
37 类是房屋建筑类
38 类是电信通讯服务类
39 类是运输旅游类
40 类是材料处理以及加工服务类
41 类是教育,娱乐,文体活动类
42 类是科学技术服务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类
43 类是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餐饮食宿)
44 类是医疗服务,农业,园艺或林业服务
45 类是法律服务类
需要根据具体的服务行业,就注册哪一类。注册哪一类,在相应的行业里才会受到商标法的保护。
商标LOGO颜色
如果商标在注册申请时未保护颜色,则是以黑白图形标样提交的,注册后可以根据需要改变颜色,在使用的过程中,可以随意用其他颜色
如果在申请时,要求保护颜色,提交有颜色图形标样并注明色彩,则应当按照申请时的有色标样使用,不得随意改变。
即你用彩色图形去申请的话,在实际的使用中应使用申请商标时的颜色,不然会违反商标法。
例如:58同城,同时提交了黑白和颜色图形标样,同时注册
至于在申请时是否申请了颜色保护,可以咨询当时的代理公司。
米扑科技提醒各位谨防受骗,两年多来亲自去国家商标局提交注册了十多个商标
各种辛酸苦楚无奈骗局,您经历过的,或即将要经历过的骗局,我们大都经历过
商标局官网提醒您:工商总局商标局通告:涉嫌违法商标代理行为
商标注册流程图
问题十七:商标文件电子送达常见问题解答? (网上申请指南 —> 常见问题 —> 常见问题解决方案)
1. 什么是商标文件电子送达?
用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业务申请所产 生的商标文件,我局将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 统送达(以下称商标文件电子送达),不再以纸质形式送达。 用户应及时登陆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查收电子商标文件。
2. 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有哪些优势?
实现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是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 革的重要举措,迈出了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的重要一步。一直以来,商标文件主要以邮寄和公告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当事 人,实践中,邮寄送达出现的延迟、丢失等情况对商标文件 送达率和商标审查进度产生一定影响。而电子送达具有便 捷、高效、灵活等特点,克服了传统送达方式的局限性,大 幅提高商标文件送达率,减少商标文件往来时间,满足了当事人缩短商标业务审查周期的需求。
3. 哪些商标文件适用电子送达?
用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业务申请所产 生的商标文件,我局将分批推行电子送达,第一批适合电子 送达 67 种商标文件。纸质形式提交的商标业务申请仍采取 纸质形式送达。
4. 怎样申请商标文件电子送达?
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商标业务申请,并与我局签 订《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确认同意商标电子 申请和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相关约定,我局将对申请所产生的 商标文件采取电子送达。
5. 如何确定送达日期和驳回复审期限?
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日期:自文件发出(发送至商标网上 申请系统)之日起满 15 日为送达日期。
驳回复审期限届满日为:《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 文件发出(上传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 15 日+15 日。
6. 用户如何知晓接收电子商标文件?
我局在商标文件电子送达同时将通过手机短信和电子 邮件(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信息中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 邮箱地址)提示用户。用户应确保所提供的手机号码和电子 邮箱可以正常接收信息。发生变更的,用户应自行修改用户 信息。我局将在用户填写或修改电子邮箱地址、手机号码时 进行校验。
非工作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暂不发文。
7. 商标电子文书下载是否有限制?
在“电子送达-我的发文”和“发文文书批量下载”功 能中,每个发文文书可下载 5 次。如提示“下载失败”,请 等待 10 秒或在非网上申请高峰时段再次尝试下载;如已超 过下载次数限制,可拨打 010-63218500 转接网上申请技术咨询,请求重臵下载次数。
8. 如果硬证书损坏,如何登陆系统查看电子发文?
已持有商标数字证书--硬证书的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 所,为了不影响登录系统查看或下载电子发文,可使用软证 书登录系统。请按照以下操作获取软证书:
⑴ 在未安装硬证书驱动的电脑上进行操作;
⑵ 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右下侧找到“数字证书驱动下 载”,下载并安装“软证书驱动”;
⑶ 在“软证书补发”中进行信息填写;
⑷ 用户名、申请人名称、邮箱应与硬证书信息一致;
⑸ “软证书补发”提交后,证书下载链接将发至邮箱;
⑹ 下载安装软证书成功后,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登录;
⑺ 软证书默认 PIN 为 12345678,修改 PIN 码后使用。
注意:一台电脑只能安装使用一个软证书且目前仅能使 用 32 位 IE 浏览器。
9. 邮箱收不到邮件提示,如何处理?
如无法收到用户验证或发文提示邮件,可在“我的账 户-用户变更”中变更用户邮箱,推荐变更为网易、腾讯和新浪邮箱。
10. 对电子送达的要求回文的商标文件如何回文?
用户提交商标电子申请后,对商标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补正文件、说明或修正文件、书面协 议、证明文件、使用证据材料的,用户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按要求提交回文。除另有规定外,商标局不接受以 纸件形式提交的上述文件材料。
参考推荐:
商标申请查询、驳回复审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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