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试介绍
2012年6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成立,成为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平行的独立法人社团。2013年6月1日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新《基金法》)正式实施,规定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并授权基金业协会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为切实履行新《基金法》赋予的职责,基金业协会积极推动各项考试筹备工作,于2015年9月启动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考试概况
自2003年起,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体系的一部分,一直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考试工作。为了落实新《基金法》,2015年1月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重新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20号),明确了基金业协会组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收费项目,自此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正式从证券业协会移交到基金业协会。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行业发展,基金业协会借鉴境内外经验,根据历年各方反馈的意见,对考试内容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考试侧重实际应用,主要考核基金从业人员必备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
随着互联网等销售方式的变革,以及产品类型的丰富和复杂程度的增加,取消只针对宣传推介基金的人员和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维护人员的基金销售资格考试,一并纳入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截至报名日,年满 18 周岁;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考试科目设置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包含三个科目: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考生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或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成绩合格的,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注册条件。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大纲(2016年度修订)》
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2016年度)》
协会将根据行业与市场发展的需要,酌情增加或调整相关的考试科目。
四、考试时长、题型和分值
1.考试题型均为单选题,每科题量为100道,每题分值1分,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2.单科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五、考试教材
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所用教材为《证券投资基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协会组编)。
教材分为上下两册,注重实用性和时效性,增加案例分析,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围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和基金管理的所有业务环节,对相关知识做出系统的论述和介绍。教材已于6月18日正式出版,具体购买方法将于基金业协会网站“从业人员管理”栏目发布公告。科目三考试的参考资料为中国基金业协会组编的《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要点与法律法规汇编》(已于2016年9月1日出版)。
六、考试组织实施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于2016年7月25日开始,通过协会官网提供的报名链接进行报名,也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http://baoming.amac.org.cn:10080)按照要求报名。
2.考试类型:考试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和预约式考试。
3.考试地点:全国统一考试在省会及重点城市同时举行。预约考试根据市场需求在部分城市举行。
4.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七、考试成绩与资格注册
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合格或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在四年内可以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超过四年未通过机构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的,需重新参加从业资格考试或在注册前补齐最近两年的规定后续培训学时。已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需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度完成15学时的后续培训,并按要求通过所在机构参加协会组织的从业资格年检。
八、考试成绩认可
1.《证券投资基金》考试成绩认可:已经通过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科目考试的,并在四年内通过基金业协会的科目一,可以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超过四年未通过基金业协会的科目一的,需重新参加基金业协会的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合格后可以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2.《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基础》考试成绩认可:已经通过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基础》两个科目考试,应当在四年内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超过四年未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的,需通过基金业协会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或补齐最近两年的规定后续培训学时后,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3.《基金销售基础知识》考试成绩认可:已经通过基金销售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基金销售基础知识》,并已在相关机构任职的,认可其基金销售资格。
已经通过《基金销售基础知识》考试,超过四年未在相关机构任职的,需通过基金业协会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或补齐最近两年的规定后续培训学时后,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销售资格。
九、考试成绩衔接
为使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平稳过渡,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截至2017年7月1日,认可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市场基础》和《基金销售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成绩,上述考试科目合格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或基金销售资格。2017年7月1日之后的考试成绩认可,按照以上第八条规定执行。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一、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蚌埠、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佛山、苏州、汕头、宜昌、衡阳、徐州、淮安、赣州、金华、温州、泉州、拉萨等48个城市举行。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何一个城市进行考试。
二、报名开通时间及缴费方式
报名日期从2016年9月26日开始,至2016年11月4日结束。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费可通过网络在线支付。
三、考试日期
2016年11月26日(星期六)-2016年11月27日(星期日)
四、准考证打印时限
2016年11月21日10:00 --- 2016年11月27日24:00关闭
五、个人报名
任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以个人形式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于2016年9月26日开始,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http://www.amac.org.cn)提供的报名链接进行报名,也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http://baoming.amac.org.cn:10080)按照要求报名。为避免信息泄露,考生不要通过其他网站进行报名。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4日。
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注: 如在证券、期货统考、证券预约考试、基金统考、基金预约考试中因违纪禁考的考生,在禁考期间,无法报考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六、报考账号说明
基金行业
非基金行业
1. 为方便广大考生报名,考生可凭个人证件号码(大陆居民可凭居民身份证号码;香港、澳门居民可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台湾居民可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其他地区居民可凭本国护照号码等)登陆报名网站。
2. 个人上网报名时填写或请他人代为填写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以免影响参考。
3. 账号“报考账号和密码”是考生登录网站、报考科目、查询账务和打印准考证的唯一标识。设定密码长度最小不少于8个字符,其中包括英文字符大小写,数字,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报考账号和密码。
4. 考生如忘记报考账号或密码,可以至报名网站首页,按照页面提示取回自己的账号或密码。
5. 如有疑问请点击报名网页右侧的“在线咨询”询问,或拨打考试服务热线:021-61651128。
七、在线缴费须知
通过在线缴费,每科考试报名费为人民币65元。
请记录您在线支付时的订单号(该订单号是您选择在线支付后生成的),以便日后查询。
八、信息修改
1. 考生档案信息为考生姓名、性别、证件信息、出生日期和所在地,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日之前,登陆网站自行修改确认,过期无效。
2. 考生的科目和报考区域在报考截止日之前都可进行修改。
3. 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陆报名网站修改个人档案信息,报名截止后至准考证打印开放前,考生如需要修改考生档案信息,可致电考试服务热线021-61651128咨询具体修改方式。准考证正式公布后,将不接受考生信息修改申请,仅能进行备案登记。
4. 考生通过邮件或BBS留言修改信息均无效。
九、发票申请
1.需要发票的个人,须在报名截止日之前,登陆报名网页申请,发票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邮寄。其他未申请但需要发票的个人,须在考试结束后3个月内,致电考试服务热线021-61651128-转人工服务,进行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考生补开发票的申请。
2.考试报名结束前已经申请发票的考生,自考试结束之日起3个月还未收到发票的,才可致电考试服务热线021-61651128转人工服务,申请登记发票补寄。
十、退费流程
考生申请退费流程:
登录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网站—>自行确认不需参考科目—>删除已缴费考试科目—>等待退款
已成功报考的考生(报考科目显示“已缴费”),可在考试报名结束前申请退费,超过所规定的退费时限的,其报名费不予退还。
在线支付退款将退还至原付款时使用的银行卡。根据商业银行相关规定,退费可能会产生手续费,相关手续费由考生承担。
十一、成绩复核
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服务,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成绩复核仅限于检查、核加各类题目的正确率、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以及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不得再次复核。申请办法如下:
1. 考生登陆 http://kw.ata.net.cn/page/step1.asp
2. 详细填写申请信息
3. 在线支付服务费用(由考务公司收取20元)
4. 致电021-61651128转客户人工服务(信息核实),确认已经缴费
5. 考务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用挂号信方式寄出成绩复核单
十二、违纪处理办法
1. 【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
参加考试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的,协会一年内不受理其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已经参加考试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2. 【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经监考人员提醒后不改正的,该科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在考场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3)在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者互打手势的;
(4)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5)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的;
(6)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3. 【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
(2)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3)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
(4)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讯、存储、摄录等电子设备的;
(5)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6)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4. 【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参加考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协会酌情给予其三至五年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处罚;
(1)教唆或组织团伙作弊的;
(2)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3)蓄意报复考试工作人员的;
(4)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其行为如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5. 【基金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
基金从业人员存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违纪违规行为的,协会可依据《基金法》等相关的规定,暂停或取消其从业资格。
6. 【其他违规行为处理】
对个别恶意操纵、组织考生集体舞弊并从中牟利的培训机构及相关人员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规,依法提交相关司法机关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的权利。
十三、免责条款
1. 考生填报个人信息时应仔细核对后提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本人填报信息有误所导致的任何结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 考生报考期间,应及时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其结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参考推荐: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基金从业官网)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信息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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