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域名新规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2016年2月4日   第5号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5日   第30号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016年3月25日

 

据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2016年3月25日工信部发布了《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由于该意见稿首次要求不得为境外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的域名提供境内网络接入服务,强制要求境内网站须境内管理域名,该规定“广泛又模糊”,并未明确执行是否只针对CN域名,如果严格执行的话,将强制所有国内企业将域名转到国内,因而该条款在业界引发普遍恐慌情绪。本文将分析该新规在各种条件下对全球域名管理体系的影响。

该新规第三十七条显示,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的域名应当由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并由境内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但不属于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的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简言之,该规定似乎指出,服务器在中国的网站(无论中国网站还是国外网站),域名都必须迁移到中国的域名注册商。

之后,工信部回应域名管理新政,称“该办法与全球域名管理体系没有根本性冲突,相关条款重点要求在境内接入的网站应使用境内注册的域名,不涉及在境外接入的网站,不影响用户访问相关网络内容,不影响外国企业在华正常开展业务。

从工信部的回应看,有可能表明域名管理新政只是针对CN域名,因为如果只针对CN域名的话,该政策的确和国际域名管理体系没有冲突。众所周知,中国工信部只具有ccTLD(中国国家顶级域名,例如CN国家域名)的管理权限,不具备gTLD(通用顶级域名,例如COM等国际域名)的管理权限,所以理论上说并没有权力对他人的gTLD(通用顶级域名)进行管理,因此,《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如果针对gTLD进行管理,可能会涉嫌越权管理。

除此之外,如果是针对gTLD(通用顶级域名)的话,《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的该条款具有明显的歧视性,强制在中国的网站必须使用中国指定的域名注册商,这意味着不仅包括中国本土互联网服务企业,还包括苹果、微软这样的跨国企业使用的通用顶级域名,都必须转移到中国境内的域名注册商,否则中国工信部将终止其网络接入服务。显然,这样的条款严重违反了公平、公正原则,阻碍了国际间的互联网交流、商贸活动,涉嫌违反世贸组织的规则。

总而言之,如果新版《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是针对中国ccTLD的(中国国家顶级域名,例如CN国家域名),那么该条款没有法律上的问题,但如果域名新规还针对gTLD(通用顶级域名)的话,那将是对国际互联网域名体系和世界贸易组织赤裸裸地威胁,域名新规不仅仅针对不同域名注册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还不遵循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强制用户使用本国指定的服务。既然目前工信部回应称域名新规没有和国际域名体系有冲突,那么我们只好相信在工信部可能忘记在域名新规中指明具体的管辖范围,从而导致了业界和媒体对其域名注册新政的误读。

 

工信部回应网站域名管理新政

中国工信部3月25日发布管理中国互联网新草案,规定在中国开展业务的网站,也就是服务器在中国的网站,域名都必须在中国注册,进一步加强对网络的管控,该规定虽看似“广泛又模糊”,但如果采取最严厉的解读能用于“审查任何未在中国注册的域名”。

由于近期《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引发的广泛关注,工信部今日作出解释回应。工信部信管局表示,该办法与全球域名管理体系没有根本性冲突,不影响外国企业在华正常开展业务。

工信部信管局表示,一直以来,中国政府依法依规对互联网进行监管,中国互联网取得了巨大发展。《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正在进行为期30天的公开征求意见,相关部门将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该办法将进一步规范国内域名市场,提升域名服务质量,落实网络实名制,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工信部信管局认为,目前有些媒体对该办法个别条款存在误解。该局表示,该办法与全球域名管理体系没有根本性冲突,相关条款重点要求在境内接入的网站应使用境内注册的域名,不涉及在境外接入的网站,不影响用户访问相关网络内容,不影响外国企业在华正常开展业务。

E动网CEO陈明华向记者表示“域名新政仅限.CN和.中国两类国内顶级域名,国际顶级域名.COM .NET只需要按信产部要求备案即可正常使用境内互联网接入服务。”

早先,工信部曾经于2016年3月10日发布并于2016年3月10日实施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的网站,相关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存放在中国境内。网络出版物包括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3月25日出台的《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首次要求,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的域名应当由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并由境内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但不属于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的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工信部作出回应,我用较为直白的语言解读一下,新的条款不是用来对付外国驻华企业的,应该对大企业也没啥影响,主要是针对国内那些中小企业和个人网站用户,这些用户都没钱自建数据中心,要想接入IDC机房,先把你域名管理权限交出来再说,如果哪天在你网站上出现什么不好的留言或评论,就可以通过ClientHold来直接封禁你的域名。

 

原文: 工信部回应网站域名管理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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